(*)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委托第三方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是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是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验收责任主体:长沙市开福区教育局
组织形式:本项目由招标代理机构组织验收,委托履约验收不转移或者免除采购单位履约验收工作的主体责任。
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
验收方式:本项目采取一次性整体验收方式。
验收程序:
*)启动验收程序:货物完成安装调试并正常使用三个月后向采购单位提出申请办理验收。因合同变更、市场因素、技术因素、配合因素等客观原因造成无法及时启动履约验收工作的,应当作出书面情况说明报至采购人。
*)成立验收小组:验收小组由采购人组织熟悉项目需求与实施情况人员、相关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实际使用学校人员等至少*人及以上单数组成。
*)确认验收方案(出具确认书签字):验收小组应对政府采购合同中的履约验收方案进行确认。
*)实施项目验收:验收小组依据使用单位提供的收货清单,本项目招投标文件对产品数量、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进行核对,现场对所供货物进行抽查并结合出厂合格证、原材料证明、检验/检测报告等纸质资料对产品质量及技术参数进行抽验,验收小组应当认真履行验收职责,严格按照履约验收方案组织实施验收工作,出具验收意见,做好验收记录,确保项目验收意见客观真实反映合同履行情况,对验收结果负责。
*)出具项目验收书:验收小组根据个人验收意见出具项目总体验收书,经供货商和采购人确认后验收完成。
*)验收不合格情形的处理:验收小组需要出具书面整改意见,供应商完成整改后(*日内)重新申请验收。
*)验收资料归档:项目验收完成后,采购单位应当将验收小组成员名单、验收过程资料、验收原始记录、验收结果等资料作为采购项目档案妥善保管。
(*)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
(*)履约验收方式:
一次性验收
(*)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验收时严格按照采购需求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验收,对数量、颜色、包装、型号参数、质量品牌等进行详细和全面的检查。
*)投标资料核实:在中标后,乙方须向采购人提供投标文件中所提证件资料和合同资料,采购人将对乙方投标文件提供的证件资料和合同资料的原件进行核实,如发现虚假应标者或与投标文件不符者,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按照采购需求和乙方的投标文件所投产品的主要技术规格型号、功能及主要产品说明书对产品的各项指标进行验收。
在上述验收中,若发生任何一项指标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乙方应免费更换,使之达到技术规范要求。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验收时严格按照采购需求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验收,对数量、颜色、包装、型号参数、质量品牌等进行详细和全面的检查。
*)投标资料核实:在中标后,乙方须向采购人提供投标文件中所提证件资料和合同资料,采购人将对乙方投标文件提供的证件资料和合同资料的原件进行核实,如发现虚假应标者或与投标文件不符者,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按照采购需求和乙方的投标文件所投产品的主要技术规格型号、功能及主要产品说明书对产品的各项指标进行验收。
在上述验收中,若发生任何一项指标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乙方应免费更换,使之达到技术规范要求。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验收时严格按照采购需求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验收,对数量、颜色、包装、型号参数、质量品牌等进行详细和全面的检查。
*)投标资料核实:在中标后,乙方须向采购人提供投标文件中所提证件资料和合同资料,采购人将对乙方投标文件提供的证件资料和合同资料的原件进行核实,如发现虚假应标者或与投标文件不符者,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按照采购需求和乙方的投标文件所投产品的主要技术规格型号、功能及主要产品说明书对产品的各项指标进行验收。
在上述验收中,若发生任何一项指标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乙方应免费更换,使之达到技术规范要求。
(*)履约验收标准:
验收合格标准:达到以下要求方可出具项目验收合格书:①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②实际交货数量与采购需求一致;③安装调试后达到使用要求;④产品质量符合采购需求并与供货商承诺一致;⑤所供货物均具备合格证及其他需要提供的证件;⑥所供货物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争议处理:乙方对验收结果不认可的,提交书面申请,因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涉及到验收费用的支付:第一次验收合格的由采购人承担项目履约验收中相关领域专业技术人员(专家)费用。因乙方质量等原因验收不合格的由乙方承担验收相关费用。
与履约验收挂钩的违约责任与资金支付条件:
*)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
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采购人有权要求乙方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①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②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采购人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每逾期一天扣除合同金额*.*‰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违约金限额为合同金额的*%。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采购人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整体项目质保期要求三年。质保期内出现售后不及时或售后不到位的情况,采购人有权向供应商发出警告,并要求其立即整改。乙方应在收到警告后完成整改,并向采购人提交整改报告。若乙方在质保期内*次及以上出现售后不及时或售后不到位的情况,且经警告与整改后仍未改善,采购人有权扣除尾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