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5-03-05 00:00:00
****龚滩镇杨柳村智慧烟田建设项目(第二次)投诉处理决定书
酉财采投诉〔****〕*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龚滩镇杨柳村智慧烟田建设项目(第二次)”(项目号:***********)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采购时间:****年**月**日
二、项目名称:****龚滩镇杨柳村智慧烟田建设项目(第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赛冠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万富金街*号楼**号
被投诉人*: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龚滩镇人民政府
通讯地址:酉阳县龚滩镇
被投诉人*:重庆硕园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钟灵山大道西段***号附**号香山丽景门面***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第四篇 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二评审标准*技术服务部分(**%)技术服务方案(**分)评审标准未客观、量化、没有明确,给予评标委员会成员较大自由裁量权。无评判标准,没有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规定,评审因素应当细化和量化,属于不合理设置条款。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规: 投诉事项成立,影响采购结果。我局决定如下:鉴于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年*月**日
****龚滩镇杨柳村智慧烟田建设项目(第二次)投诉处理决定书
酉财采投诉〔****〕*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龚滩镇杨柳村智慧烟田建设项目(第二次)”(项目号:***********)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采购时间:****年**月**日
二、项目名称:****龚滩镇杨柳村智慧烟田建设项目(第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赛冠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万富金街*号楼**号
被投诉人*: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龚滩镇人民政府
通讯地址:酉阳县龚滩镇
被投诉人*:重庆硕园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钟灵山大道西段***号附**号香山丽景门面***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第四篇 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二评审标准*技术服务部分(**%)技术服务方案(**分)评审标准未客观、量化、没有明确,给予评标委员会成员较大自由裁量权。无评判标准,没有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规定,评审因素应当细化和量化,属于不合理设置条款。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规: 投诉事项成立,影响采购结果。我局决定如下:鉴于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