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龚滩镇杨柳村智慧烟田建设项目(第二次)投诉处理决定书
2025-03-05
重庆
质疑投诉
2024龚滩镇杨柳村智慧烟田建设项目(第二次)投诉处理决定书
重庆-2025-03-05 00:00:00

****龚滩镇杨柳村智慧烟田建设项目(第二次)投诉处理决定书

酉财采投诉〔****〕*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龚滩镇杨柳村智慧烟田建设项目(第二次)”(项目号:***********)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采购时间:****年**月**日

二、项目名称:****龚滩镇杨柳村智慧烟田建设项目(第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赛冠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万富金街*号楼**号


被投诉人*: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龚滩镇人民政府

通讯地址:酉阳县龚滩镇


被投诉人*:重庆硕园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钟灵山大道西段***号附**号香山丽景门面***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第四篇 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二评审标准*技术服务部分(**%)技术服务方案(**)评审标准未客观、量化、没有明确,给予评标委员会成员较大自由裁量权。无评判标准,没有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规定,评审因素应当细化和量化,属于不合理设置条款。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规: 投诉事项成立,影响采购结果。我局决定如下:鉴于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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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滩镇杨柳村智慧烟田建设项目(第二次)投诉处理决定书

酉财采投诉〔****〕*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龚滩镇杨柳村智慧烟田建设项目(第二次)”(项目号:***********)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采购时间:****年**月**日

二、项目名称:****龚滩镇杨柳村智慧烟田建设项目(第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赛冠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万富金街*号楼**号


被投诉人*: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龚滩镇人民政府

通讯地址:酉阳县龚滩镇


被投诉人*:重庆硕园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钟灵山大道西段***号附**号香山丽景门面***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第四篇 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二评审标准*技术服务部分(**%)技术服务方案(**)评审标准未客观、量化、没有明确,给予评标委员会成员较大自由裁量权。无评判标准,没有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规定,评审因素应当细化和量化,属于不合理设置条款。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规: 投诉事项成立,影响采购结果。我局决定如下:鉴于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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