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石街道主副食材配送服务结果公告结果公告
2025-03-04
辽宁/抚顺
中标结果
李石街道主副食材配送服务结果公告结果公告
抚顺/辽宁-2025-03-04 00:00:00
李石街道主副食材配送服务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年**月**日信息来源: 辽宁省沈抚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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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李石街道主副食材配送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李石街道主副食材配送服务

供应商名称:沈阳启明星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沈北新区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号****楼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李石街道主副食材配送服务

服务类

名称:李石街道主副食材配送服务(*********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服务范围: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食堂约***人就餐。具体采购数量以每天采购需求单数量为准,每日采购需求需满足工作人员一日三餐标准(法定节假日会在放假前一天进行备货)。

服务要求:按照招标文件及甲方要求配送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供应商供应的各类主、副食品需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所供主、副食品优质新鲜,符合卫生防疫部门、检验检疫部门的各项合格指标,并有完整的销售合格标注或证书。供应商供应的蔬菜食品,需符合国家《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食品中污染限量》、《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规定和采购人有关的质量要求,严格遵守辽宁省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供应质量需经过粗加工,食用率达**%以上。供应的肉类、禽蛋类、水产类食品,需符合相关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要求,需符合采购人提出的有关要求和质量标准。中标单位在每次送货时,要将肉菜等的卫生检验报告随同供货清单交由采购人。如出现质量问题或保质期不足的情况,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所提供的物品或食品。若因食品质量引起食物中毒(经工商、卫生防疫部门鉴定)中标单位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供应资格。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万军、邵丽玮、张春红、李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李石街道主副食材配送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标准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抚顺沈抚新城李石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抚顺市望花区顺飞路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省沈抚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号*号楼****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娜、高雨欣、郝永恒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 李石街道主副食材配送服务定稿.****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李石街道主副食材配送服务

供应商名称:沈阳启明星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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