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山牯岭镇2处资产租赁权(第三次拍卖)
2025-03-04
九江/江西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庐山牯岭镇2处资产租赁权(第三次拍卖)
九江/江西-2025-03-04 00:00:00

庐山牯岭镇*处资产租赁权(第三次拍卖)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庐山牯岭镇*处资产租赁权(第三次拍卖)
资产类别 房产
转让方名称 庐山文化旅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挂牌价格 **,***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 **
挂牌日期 **********
交易方式 招投标
转让说明事项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庐山牯岭镇*处资产租赁权(第三次拍卖)
标的名称: 芦林路**号(原芦林饭店办公室),建筑面积约***㎡(不含一层两户住家)租赁权,挂牌价**,***.**元
牯岭街**号(原副食店、原理发店、办公室),建筑面积约**㎡租赁权,挂牌价**,***.**元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所在地区:江西省·九江市·庐山市
经济类型:
所属行业:
注册资本:万元
法定代表人:
职工人数:人,其中,在编:人,在岗:人,需安置:人。
资产状况:
以下数据出自评估报告数据,评估基准日:
资产总额:万元,其中固定资产:万元,流动资产:万元,无形资产:万元,其它资产:万元
负债总额:万元,净资产: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报表日期:,报表类型:。
资产总额:万元,负债总额:万元,净资产:万元,营业收入:万元,利润总额:万元,净利润: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审计报告: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首日:****年**月**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年**月**日
延期处理方式: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受让意愿人,则变更挂牌条件,待重新办理挂牌手续后再次挂牌。
项目简介: (一)芦林路**号(原芦林饭店办公室),建筑面积约***㎡(不含一层两户住家),以实际面积为准。
(二)牯岭街**号(原副食店、原理发店、办公室),建筑面积约**㎡,以实际交付面积为准。
重要信息披露: 一、标的概况:
(一)芦林路**号(原芦林饭店办公室),建筑面积约***㎡(不含一层两户住家),以实际面积为准。
*、租赁期限:中标之日起至****年**月**日止,起拍价:*****元/年,竞租保证金*.**万元。
*、经营项目:住宿。
(二)牯岭街**号(原副食店、原理发店、办公室),建筑面积约**㎡,以实际交付面积为准。
*、租赁期限:中标之日起至****年**月**日止,起拍价:*****元/年,竞租保证金*.*万元。
*、经营项目:零售、理发、五金、仓库。
二、特别说明:
(一)租金:按年缴纳,逐年递增*%(第二年租金在第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第三年租金在第二年租金基础上递增 *%,后期缴纳租金以此类推)。
(二)租金缴纳方式:自成交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付清当年租金,即中标之日起至**** 年 **月 ** 日的租金,之后每年 ** 月 ** 日前付清下一年度租金,如*****年**月**日前需付清*****年*月*日至****年**月**日租金,以此类推。
(三)交付期:中标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交付。或:(*)原租赁合同到期后交付;(*)该资产因装修改造等其他原因完成后交付。自中标之日起开始计租,中标之日即合同租期开始之时。
(四)竞标者在竞标前需提前到实地勘察,以标的实物为准,无装修期,承租方自行装修并承担相关费用。
(五)乙方需向甲方缴纳综合履约保证金(年租金总额的**%),成交后*个工作日内交至庐山文化旅游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如单方面违约,履约保证金概不返还。
(六)甲方统一购买房屋保险,保险费用由乙方支付,保单留存在甲方。
(七)年成交租金超**万元(含**万元)的标的承租人必须在该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在庐山市牯岭镇注册有限公司进行经营,营业收入必须进入该公司,并积极支持升规入统工作。年成交租金不足**万元的标的承租人应注册个体户或公司经营,但所有收入应先进入甲方下属公司(九江庐山风景区商管商贸有限公司/九江庐山风景区商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再由甲方支付给乙方,以保障甲方下属公司(九江庐山风景区商管商贸有限公司/九江庐山风景区商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统计上报,并达到申规入统要求,增值税由甲方下属公司(九江庐山风景区商管商贸有限公司/九江庐山风景区商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代为扣缴,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交纳的综合保证金不退。
(八)自成交之日起,中标者须在*个工作日内,凭《成交确认书》自甲方单位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可生效。
(九)水、电增容改造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十)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该标的物《租赁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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