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安-2025-03-04 00:00:00
广安市前锋区前锋小学校升旗台改造项目基竞争性谈判公告
信息来源:广安市前锋区前锋小学校
发布时间:**********
广安市前锋区前锋小学校(以下简称“采购人”)因工作需要,拟实施“前锋小学升旗台改造项目”,兹邀请符合本次竞选要求的施工单位参加竞选。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业主
广安市前锋区前锋小学校
(二)项目名称
前锋小学升旗台改造项目。
(三)项目最高限价
*****.*元(叁万伍仟玖佰零壹点柒元)。
(四)项目内容
指定位置新建升旗台,拆除原旗台等。
(五)完成期限
签订合同之日起**个日历天。
二、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二)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三)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服务。
(四)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五)本项目的的特殊条件:
*.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六)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三、参加竞选方式
(一)报名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
(二)报名方式:
带上营业执照复印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以上资质证明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广安市前锋区前锋小学校总务处办公室报名。
(三)本项目无报名费。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一)响应文件递交
投标人于北京时间****年* 月 *日上午**时**分前,将响应文件(正本*份)密封胶装成册,递交至广安市前锋区前锋小学校会议室。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响应文件。
(二)开标时间
北京时间****年*月 *日上午**时**分 。
(三)开标地点
广安市前锋区前锋小学校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组成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授权代表到现场时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亲自到场时仅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六)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七)本项目的的特殊条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复印件);
(八)报价函(见附件*)
注:复印件及网络截图须加盖单位公章。
六、中标方式
(一)所有资格性审查合格且符合限价要求的供应商根据报价,低价者中标。
本次谈判报价要求: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实行一次报价,报价函装订在“响应文件”内,取消现场谈判环节,资格性审查合格后直接查看报价函,报价函即为供应商的最终报价。
(二)若有多个相同最低报价,则由采购人现场抽签决定(抽签号为签到顺序)。
七、成交结果公示和成交通知书发出
成交结果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示*日后,成交供应商携带相关身份证明证件到广安市前锋区前锋小学校领取成交通知书。
八、合同签订及履行
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个工作日内,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若供应商未在*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采购人有权按照评审小组推荐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或重新开展施工单位采购工作。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广安市前锋区前锋小学校
地 址:广安市前锋区大佛寺街道文艺路**号
邮 编:******
联 系 人:龚老师
电 话:***********
附件:*.报价函
*.项目图
*.预算清单
广安市前锋区前锋小学校
****年*月*日
本公告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由业主自行负责,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