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一帜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330台矿用新能源电源设备项目环评报告表》批前公示
2025-02-26
安徽/滁州
中标结果
《安徽一帜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330台矿用新能源电源设备项目环评报告表》批前公示
安徽/滁州-2025-02-26 00:00:00

《安徽一帜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台矿用新能源电源设备项目环评报告表》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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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一帜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台矿用新能源电源设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

年产****台矿用新能源电源设备项目

建设地点

安徽省滁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新大道与杭州路交叉口西北角

建设单位:

安徽一帜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环滁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安徽省滁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新大道与杭州路交叉口西北角通过新建厂房,购置仪器设备,形成年****矿用新能源电源设备的产能规模。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钢网清洗废气、回流焊焊接废气、返修台焊接废气、波峰焊焊接废气、人工补焊焊接废气、涂覆废气、涂覆机清洗废气、灌胶固化废气、设备清洗废气、食堂油烟。钢网清洗废气、回流焊焊接废气、返修台焊接废气、波峰焊焊接废气、人工补焊焊接废气、涂覆废气、涂覆机清洗废气、灌胶固化废气、设备清洗废气产生的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食堂产生的食堂油烟经静电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高于楼顶排放。项目施工期施工场地产生的颗粒物废气执行《施工场地颗粒物排放标准》(****/*********)表*中相应限值要求;营运期产生的****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部分:其他行业》(****/****.******)表*中相应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和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中相应限值要求;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表*中饮食业单位的相应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部分:其他行业》(****/****.******)表*中规定的限值要求

*)废水:本项目主要废水为生活污水和食堂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等级标准要求后,排入滁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清流河。

*)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设备为贴片机、印刷机、回流焊机、风机等,噪声强度在********)左右。根据预测结果,项目厂界的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类区标准昼间标准要求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锡渣、废包装盒、不合格品、废清洗液、废包装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润滑油包装桶、生活垃圾等。

锡渣、废包装盒、不合格品收集后外售;废清洗液、废包装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润滑油包装桶收集交由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固废均得到了有效的处理及处置,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不良影响。

建设项目固体废物均可得到有效处置和利用,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相关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

滁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

************

传真:

************

通讯地址:

滁州市龙蟠大道**号滁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二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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