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水电轨道交通建设有限公司盾构产业中心废旧物资询价处理(第一次公告)
2025-03-04
广东/广州
招标采购
粤水电轨道交通建设有限公司盾构产业中心废旧物资询价处理(第一次公告)
广东/广州-2025-03-04 00:00:00

粤水电轨道交通建设有限公司盾构产业中心废旧物资询价处理(第一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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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单位: 轨道交通工程分公司
采购编号: *************
采购名称: 粤水电轨道交通建设有限公司盾构产业中心废旧物资询价处理(第一次公告)

粤水电轨道交通建设有限公司盾构产业中心废旧物资询价处理公告

公告编号:*************

公告日期:**********

各意向单位:

我司盾构产业中心现有一批废旧物资计划对外回收处理,现邀请具备废旧物资回收业务范围的单位进行报价。

序号

废旧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预估重量(吨)

合计数量(吨)

综合回收单价(含税,/吨

回收总价(含税,元)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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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说明

*、数量为暂定量,以实际过磅计量结算为准,详图请见询价文件附件。

*、乙方已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日内向甲方一次性交纳本次废旧物资预估处置金额的***%,甲方开出收据给乙方。废旧物资处置完成并办理完结算后甲方开出**%的增值税发票至乙方

*、乙方在本次废旧物资处置过程中,处理废旧物资金额超过合同暂定金额**%时停止回收处理,双方暂估后续处理废旧物资数量及金额,如超过合同暂定金额乙方需全额支付该超出部分金额后方可继续处理。如现场废旧物资处理完毕,处理总金额未超合同暂定金额,则双方办理总结算,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退款收据等财务相关资料后**个工作日内无息退款至乙方合同约定账户。

*、回收单位对标的物品质、价值估计错误,或因市场价格波动造成收购人亏本的,责任由收购人自行承担,收购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出售方提出退货或补偿要求。

*、回收单位应保证自身具有合法的收购资质和经营范围,且不会因收购行为或其他原因导致任何司法或行政强制程序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害。

*、回收单位自备吊装、切割设备及气体、运输设备并承担安全责任。

*、各意向回收单位可自行前往盾构产业中心踏勘,并遵守相关安全管理规定,踏勘时间:****年*月*日至*月*日,每日上午*:*****:**,下午*:****:**。盾构产业中心位置:东莞市中堂镇万利工业路(道路直走到底左手边),联系人:周工***********

*、询价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时截止。请各单位按时在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报价并提交签字盖章版报价文件的扫描件,提交纸质版报价文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并附营业执照,逾期提交作废标处理。

*、投标报价文件请邮寄或者自行送达,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号威尼国际**楼 设备物资部张工***********。

粤水电轨道交通建设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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