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安徽-2025-03-07 00:00:00
南陵县青安江水厂建设工程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名称 | 南陵县青安江水厂建设工程监理(二次) | |
项目编号 | *************** | |
标段名称 | 南陵县青安江水厂建设工程监理(二次) | |
标段编号 | ******************* | |
招标人 | 名称 | 安徽省南陵县供水有限公司 |
地址 | 南陵县籍山镇麒麟村江村自然村境内***国道南边麒麟水厂 | |
联系人及电话 | 章胡生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求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芜湖市苏宁环球写字楼*座 | |
联系人及电话 | 王康、王瑶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山东新世纪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 | |
投标报价(元)/费率(%) | *.** | |
项目负责人 | 孙承远 | |
证书编号:********、********** | ||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水利监理工程师 | ||
工期(天) |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莱阳市沐浴水库代供水项目新建净水厂工程监理标、龙泉水厂工程监理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龙泉水厂工程监理 | |
规定公示的单位奖项 | 金沙江路道路及电力隧道工程,*********年度国家优质工程奖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立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 | |
投标报价(元)/费率(%) | *.** | |
项目负责人 | 李绍银 | |
证书编号:********/********** | ||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工程施工监理) | ||
工期(天) |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芜湖市湾?*区自来水厂取水口迁移工程取水及厂区项目监理、民权县水务工程一体化建设及改造项目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规定公示的单位奖项 | 东光县城区雨污分流二期项目监理,****年度河北省建设工程安济杯(省优质工程)奖; 蓬莱路[芮祠路*深圳路]建设工程,****年度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省优质工程)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江苏华盛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 | |
投标报价(元)/费率(%) | *.** | |
项目负责人 | 邵玉才 | |
证书编号:********、********** | ||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 ||
工期(天) |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淮安自来水有限公司经济开发区水厂二期工程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规定公示的单位奖项 | 洪泽湖路(工商东巷至黄河桥段)改造工程,荣获****年度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 泗洪城北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荣获****年度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无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日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详见附件 | |
提示 |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联系电话:************。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