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执勤新能源车租赁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长沙市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 芙蓉区解放西路***号 供应商(乙方): 长沙城发智慧出行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玉兰路***号西中心**栋****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执法执勤新能源车租赁服务项目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 | 执法执勤新能源车租赁服务项目 | 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 详见附件 | 项 | * | ******* | 合计金额小写: ******* 元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壹拾伍万玖仟捌佰柒拾贰元整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租金标准:*****元/天/***台,共计金额*******元。 二、服务要求 *.服务要求
*、乙方须办理好服务车辆正常行驶所需的各种证件及保险等相关手续;
*、车辆的维修、保养以及零配件更换等服务由车辆制造商或其指定授权的服务机构来 进行; *、提供给甲方的车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经指定的检测站检测,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的车辆; *)在长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注册、登记; *)符合采购人或本合同其他条款约定的要求。 *.人员配置要求
无 *.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奇瑞(艾瑞洋*出租车版)新能源车 *.其他要求
*、乙方应当为本项日所有车辆购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险种 序号 | 险种 | 要求及备注 | * | 交强险 | | * |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 | ***万 | * | 车损险 | | * | 机动车车上人员責任保险(含司机、乘客) | *万/座 | *、保险由乙方统ー购买,费用包含在年租金内,保险事故发生时,由乙方负责处理; *、乙方须做好保险档案的收集保管工作,并提供完整的复印件一套给车辆使用单位; *、乙方须及时做好保险续保工作,如因保险续保不及时或擅自降低保险额度,造成事 故后无法赔付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损失; *、事故损失超出保額部分,由法定权威机构鉴定为驾驶人责任的由甲方承担赔偿,为 车辆自身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赔偿; *、保险范围之外发生的损失事故,由法定权威机构鉴定的责任方承担相应损失,乙方 负责事故处理; *、乙方须提供事故处理资金垫付,事故责任认定后再向事故责任方、保险公司追讨。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合同定价方式:按前合同折算 *.付款方式:
按实际使用天数结算租金,付款前,乙方应出具国家税务部门监制的正规发票给甲方, 甲方通过服务考评合格后于六十日内支付租金。 收款账户: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丰支行(长沙城发智慧出行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预付款保函: 否 无 *.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
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五、服务地点 长沙市公安局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 是否邀请专家: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由甲方根据考评办法每月按百分制进行评分。 (*)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 (*)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 (*)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无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租赁车辆服务考核由使用单位(各分局)根据考评办法)每月按百分制进 行评分。 *、市局汇总使用单位(各分局)的评分情况,结合市局统ー评分项目的分数得山每月 考核分数,年度考核分数=每月考核分数相加/**个月。 *、年度考核分数为**分以上(含**分)的为优秀,全额支付当年租金。**分(含** 分)以上**分以下的良好,扣减当年应支付租金总额的*%; **分(含**分)以上**分以 下的为合格,扣减当年应支付租金总额的**%; **分以下为不合格,小于**分大于等于** 分扣减当年应支付租金总额的**%、小于**分大于等于**分扣减当年应支付租金总额的 **%、小于**分大于等于**分扣减当年应支付租金总额的****、**分以下租金全扣。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无 (*)履约验收标准:
新能源租赁汽车服务月考核评分表 | 填报单位(单位公章): 填报人: | | 填报时间: | 序 号 | 服务项冃 | 服务要求 | 分值 | 扣分标准 | 扣分记录 | 得分 | * | 车辆救援 | 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含长、望、浏、 宁)每年享有***次免费救援服务; ******小时救援值班,实施**小时 | ** | 发生救援事故 后,无人响应、 拒绝救援、救援 不及时、救援态 | | | | | 救援,配备专业救援车辆、专业救援 人员。 | | 度差的,发生一 次扣*分 | | | * | 车辆维修 | 租赁期间,维修保养服务均由乙方按 照厂家车辆保修手册规定严格执行规 范的流程,提供维修或更换相应原厂 配件等服务,费用由出租方承担;一 般故障(除特殊故障以外的故障维修) 维修时长不超过**小时;特殊故障(动 カ电池、驱动电机、驱动电机控制故 障及车身维修补漆)不超过**小时。 | ** | 车辆维修不按保 修手册执行、维 修不及时、维修 质量不好的一台 一次扣*. *分 | | % 恣 移 | * | 充电桩维 修检测 | 出租方必须保证整个租赁期间充电设 施的安全运行,所有充电设施须一年 进行两次安全检测,****小时故障响 应,**小时内完成修夏,设备可用率 达到的%。 | ** | 未按规定次数进 行安全检测,扣 *分/次,故障响 应和维修不及时 的每次扣〇. * 分,设备可用率 低于**%的,每 降低*%扣〇. * 分。 | | | * | 车辆保养 | 租赁期间,车辆须在车辆生产企业授 权的**店进行保养,车辆的保养项目 按照保养手册规定执行,由出租方承 担保养费用 | ** | 车辆保养不及 时、超时或保养 不到位的一台一 次扣〇. *分 | | | * | 免费提供 替代车服 务 | 租赁期间,车辆因维修、保养等因素 而造成无车使用时,停驶时间超过* 天(**小时),需提供替代车辆供甲方 使用。如遇紧急勤务时,车辆因上述 原因无法使用,出租方必须及时响应 提供替代车辆供甲方使用。所提供的 替代车辆不得低于租赁车辆档次。 | ** | 提供替代车辆不 及时、提供的替 代车辆明显低于 租赁车辆档次的 一台一次扣*分 | | | * | 事故处理 | 接事故报告后,出租方半小时内作出 响应服务,积极协同承租方和保险公 司处理事故相关理赔工作。事故处理 所需资金先由出租方垫付,待事故责 任认定后再向事故责任方、保险公司 追?也 | ** | 事故处理不及 时、资金垫付不 到位的一次扣* 分 | | | * | 运维数据 提供 | 出租方每月必须及时按承租方要求 提供车辆及充电桩运维相关数据 | * | 未及时提供一次 扣*分 | | | * | 车辆违章 提醒服务 | 每月上旬(**日前)必须提供上ー 个月违章记录通知到各用车单位(含 分局和派出所) | * | 违章记录通知超 时或不准确的ー 次扣*分 | | | | | 总分 | *** | | | | (*)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无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无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要求乙方进行整改。 *.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甲方有权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政府釆购编号:*****************)、本合同、乙 方的资料(投标文件)等文件文本对乙方承诺和实际提供的服务等与本项目相关的事项进行 日常考核、监督检查和管理。 *、如甲方下属单位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等问题向甲方投诉,甲方有权进行核査,如 情况属实可要求乙方及时消除影响、弥补损失。 *、甲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服务质量进行考评,根据考评结果从任一笔付款中扣除相关服务费,并作为支付合同款的依据。 *、租赁期间,甲方应约束车辆使用部门,不得将车辆转租、转借、出售、典当、抵押、 改装,不得将车辆提供给未取得驾驶证或准驾车型与本合同项下车辆不符的人员驾驶,不得 将车辆交付与本合同不符的单位和个人使用。 *、甲方在租用期内享有租赁车辆使用权,具有正确使用车辆及妥善保管随车证件物品 的义务。 *、甲方租赁车辆如在租赁期限内因甲方人员使用发生交通违章,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通 知后在车辆年检有效期之前及时消除当年违章。 *、合同到期后,甲方应在*个工作日内将车辆归还至乙方指定地点,遇到特殊情况由 双方协商确定交车时间。 *、甲方应在合同到期之后**个工作日内将租赁期内由甲方使用车辆发生的交通违章 全部清零。 *、甲方应配合乙方加强对车辆使用单位的用车管理,保证车辆正常使用。 **、租赁期结束,车辆交还时,普通的刮擦和划痕(由保险公司界定并由双方认可!*** 元以下<含1000元>的刮擦可认定为普通刮擦)不计甲方责任;还车时,甲方因非工作原 因未及时报险造成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车辆刮擦和划痕(底盘除外)在****元以上的维 修费用由甲方承担;还车前甲方车辆已报险,但因保险公司和乙方原因未及时理赔和维修造 成还车时车辆刮擦和划痕(底盘除外)在****元以上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含1000元>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诚实、守信,合法经营,自觉维护用户的利益,自觉接受甲方考核评定、监督和管理,为甲方提供符合要求的汽车租车服务,确 保高标准服务质量,以维护双方的信誉和利益。 *、乙方有权根据合同内容定期向甲方收取合同款项。 *、乙方依约为甲方提供符合釆购要求的车辆及车辆行驶必备的法定证件,乙方提供的 资料应保证真实有效,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乙方承担车辆本身质量问题所导致的故障维修和定期保养的费用。因交通事故或其 他非车辆本身质量问题造成的车辆损伤,甲方应及时报险并通知乙方,因执行公务等工作原 一因未及时报险’る方须负责与保险公司共同处理好车辆理赔利维修事荏。 *、本合同尚未约定明确但本项目招标文件(政府釆购编号:*****************)第四 章作出了明确约定的服务,乙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约定执行。 *、在租赁服务期内,乙方不得将该项目所涉及的所有充电桩向长沙市公安机关以外的 任何单位和人员提供服务。 *、乙方在租赁期内须保证充电设施的质量和安全,因充电设施质量原因发生人员及财 产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乙方应拥有本项目配套建设充电设施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应按约定的充电桩数量提 供服务,保证甲方正常使用。 *、乙方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运行维护管理人员)在公安机关院落或相关场所开展 工作需严格選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服从公安机关管理,接受公安机关安 全检査。 **、乙方需承担租赁车辆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权问题引发的任何纠纷及法律责任,如因乙 方原因造成甲方无法使用出租车辆,乙方需提供相应数量的同档次车辆供甲方使用。 **、乙方应根据甲方需求在甲方网点发生新建、搬迁等状况下无偿完成充电设施的建设 及迁建工作,并保证施工单位具备合格资质。 **、租赁期终結时,乙方安装在甲方各网点的所有充电桩设施应按甲方要求负责协调产 权方予以拆除。 **、乙方广告宣传中不得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长沙市公安局)、国家机关工作 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对涉及本项目的宣传资料需经甲方同意后才能发布,未经同意擅自发 布的所有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乙方应负责其工作人员的社会保险和意外保险的购买及手续办理,如在服务过程中 出现人员伤亡等意外、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和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 出索赔要求。 **、车辆交付时,乙方须对甲方车辆管理人员、车辆驾驶人员进行车辆和充电设施使用、 申报保险等相关业务培训。 **、乙方应确保甲方正常租用车辆,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等服务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日常服务 *
*)车辆免费维护:每季度上门对车辆免费进行维修检测; *)车辆免费保养:租赁期间,车辆须在车辆生产企业授权的**店进行保养,车辆的保 养项目按照保养手册规定执行,由乙方承担保养费用; *)车辆免费救援: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含长、望、浏、宁)每年享有***次免费救 援服务广***屹*小时救援值班*实施***小时救援厂ー配备专业救援车辆、ー专业救援人ー员下?* *)车辆免费维修:租赁期间,维修保养服务均由乙方按照厂家车辆保修手册规定严格 执行规范的流程,提供维修或更换相应原厂配件等服务,费用由乙方承担;一般故障(除特 殊故障以外的故障维修)维修时长不超过**小时;特殊故障(动カ电池、驱动电机、驱动 电机控制故障及车身维修补漆)不超过**小时、 *)免费提供替代车服务:租赁期间,车辆因维修、保养等因素而造成无车使用时?,停 驶时间超过*天(**小时),需提供替代车辆供甲方使用。如遇紧急勤务时,车辆因上述原 因无法使用,乙方必须及时响应提供替代车辆供甲方使用。所提供的替代车辆不得低于租赁 车辆档次。 *)租赁期内,汽车电池的放电容量低于初始容量的**%,乙方负责维修或更换电池; *)易损件更换:租赁期间车辆的轮胎、刹车片、雨刮片等因正常磨损需更换的,乙方 须承担更换费用; *)乙方每年提供一次免费车辆四轮定位和一次空调系统清洗服务; *)乙方负责充电设施的维修、保养以及零配件更换等服务。所有充电设施须一年进行 两次安全检测,****小时故障响应,**小时内完成修复,设备可用率达到**%。 **)乙方须有专属服务团队,并提供具体的规章制度、管理措施和服务方案给甲方。 (*)车辆违章提醒服务 乙方每月须及时提醒车辆使用人以便及时处理违章,未及时提醒导致车辆不能正常上路 行驶,由乙方负责提供替代车辆。 (*)配合甲方将车辆信息纳入市公车办车辆管理平台实施管理。 十、违约责任 *.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的任何ー项条款均被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 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乙方承诺向保险公司投保,但实际协议履行过程中并未向保险公司投保或未及时向 保险公司投保,致使发生保险事故后无法向保险公司申请赔付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和损 失*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无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合同任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骚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 カ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 *
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甲乙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 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 *、遭受不可抗力ー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件发 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详细情况报告以及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影响程度 的说明送达对方。 *、发生不可抗力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 另一方蒙受损失承担責任,但遭受不可抗力ー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釆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 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义务而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 任。 *、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天以上,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 内确认进ー步履行合同或终止合同。 *、迟延履行义务后发生不可抗力的,迟延履行义务的一方仍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有卜冽情形之一,甲乙双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乙方发生违反法律法规,连带影响甲方声誉的; *、甲方每年对乙方服务进行考评,乙方连续两年考评不合格的; *、发现乙方有转包及分包行为的; *、甲方无故拖欠乙方租赁费用的; *、乙方如没有依时完成合约规定任务或服务质?达不到要求, 经甲方三次提出书面批 乙方执忒份, 评意见后,仍无改进的。 *、政策改变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向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保密条款: *、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合同涉及的所有有形、无形的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甲 乙双方的往来书面文字文件、电子邮件及信息、软盘资料等)中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 密负有保密义务。 *、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合同之另一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 人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之 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乙方如将信息资料秘密泄露给第三方使甲方遭 受损失的,应对甲方进行赔偿,其赔偿数额不少于由于其违反保密义务所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损失额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未达成一致,可提交双方共同认可的有关权威部门确定,同时 甲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因乙方泄露国家秘密信息资料给甲方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将通 过法律手段追究其责任,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乙方雇佣的职员,与乙方承担相同的保密义 务,乙方职员在职期间和离开乙方公司后,均受保密约束,如有违反,乙方将替雇佣职员先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本合同中的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カ。 *、本合同正本一式陆份,甲方执貳份,乙方执贰份,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执壹份,采购代理机构存档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カ。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中标(成交)通知书; (*)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通用合同条款; (*)采购文件; (*)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