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大口屯镇碱坨村大新路东侧养殖项目经营权交易公告
2025-03-03
天津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宝坻区大口屯镇碱坨村大新路东侧养殖项目经营权交易公告
天津-2025-03-03 00:00:00
天津-2025-03-03 00:00:00
宝坻区大口屯镇碱坨村大新路东侧养殖项目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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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发布区域
发布区域 | 碱坨村 |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宝坻区大口屯镇碱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类型 | 集体 |
联系地址 | 天津市宝坻区大口屯镇碱坨村 |
转出信息
转出方式 | 出租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项目名称 | 宝坻区大口屯镇碱坨村大新路东侧养殖项目经营权 | ||
资产权益 | 使用权 | ||
挂牌价格 | ***.***元/亩/年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承包方自行解决用水、用电等相关问题,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发包方概不负责。 *.竞价者需缴纳竞价保证金****元,成交后转合同价款,竞价者中途违约不退费。 *.该项目占地*.**亩,坐落位置为第五排房北侧硬化小路以北,大新路东侧八米以东,斜排水沟附近区域以南,总体大致呈不规则三角形。现有地上物(西侧小房**间,面积***平方米;东侧小房*间,面积**.*平方米;猪圈面积****平方米;杨树**棵;榆树*棵;柳树*棵;猪栏产床定位栏设备、饲料加工设备、潜水泵、水井以及生活设施)所有权为原承租方田立广。如原承租方未竞价成功,新承租方须与原承租方在七日内协商解决地上物补偿处置问题,如协商不成,村集体指定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地上物进行评估,新承租方根据评估价值给与原承租方补偿,产生的评估费由新承租方承担,双方对此不得提出任何异议,报名即表示认可,否则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归村集体所有。 *.报名前应自行查看现场现状,充分了解地上物是否存在他项权利及其他可能影响行使权利的相关事项,以发包面积为准,不再实际测量,报名即表明其已经充分了解标的自然状况及权益情况,自愿接受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认可标的说明及交易条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功竞价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签合同,否则视为自行放弃该标的承租权,且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归村集体所有。 *本项目流转期限为 **** 年 * 月 * 日至 **** 年 * 月 ** 日,不满 ** 年按 ** 年计算。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需仔细考虑,一旦报名即视为认可该流转期限,成交后不得以流转期限为由拒签合同,并同意按该流转期限支付相应租金。 *.在承包期间不许私搭乱建、取土、卖土、植树等违法和破坏地性的活动,如承包方违反约定,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已缴纳的承包费用不退,造成损失由承包方自行负担。 *.承包方在承包期间遇到的一切自然灾害和人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人身事故均由承包方负责,与发包方无关。 *.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必须保持环境卫生,粪便不得乱堆乱放,牲畜死后不得自行乱扔,可自行无害化处理。否则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且承包费用不退,将用于卫生清理。 *.在承包期内,如遇国家或地方政府征用、占用该标的,承包方应无条件服从,本合同自行终止,发包方退回当年剩余期限承包费。 **.承包期内,承包方不得转包。 **.报名费及交易服务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承包费缴纳方式:签订合时需缴纳第一年承包费,同时缴纳最后一年承包费作为押金,押金可抵承包费。以后每年*月份交清下一年承包费。 **.发包方式:网络竞价。只征集到一个竞价人的,发包方式转为协商议价,不低于底价。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本村村民,需提供身份认证承诺书 | ||
转出用途 | 养殖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阶梯价 | *** | ||
挂牌期 | * | ||
价款划入账号 | |||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