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邯山区区直幼儿园邯山区区直幼儿园(原盛世天城幼儿园)二期教学装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03-03
2025-03-03
河北/邯郸
中标结果
邯郸市邯山区区直幼儿园邯山区区直幼儿园(原盛世天城幼儿园)二期教学装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03-03
邯郸/河北-2025-03-03 00:00:00
邯郸市邯山区区直幼儿园邯山区区直幼儿园(原盛世天城幼儿园)二期教学装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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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邯山区区直幼儿园(原盛世天城幼儿园)二期教学装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安阳恒芳贸易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河南省安阳市北关区灯塔路街道人民大道***号广厦房地产办公楼三楼****室
被投诉人:河北众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邯郸市丛台区文苑路华信山水文苑门市*****
相关供应商:邯郸市云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丛台北路**号安居东城南程庄园**号楼*单元****号
当事人:安阳恒芳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安阳市北关区灯塔路街道人民大道***号广厦房地产办公楼三楼****室
四、基本情况
“邯山区区直幼儿园(原盛世天城幼儿园)二期教学装备采购项目”于****年**月**日开标,并于****年**月**日发布中标公告。****年**月**日,安阳恒芳贸易有限公司向河北众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年**月**日,安阳恒芳贸易有限公司因对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年**月**日正式受理。本机关受理后,通知该项目暂停。
投诉事项一: 招标文件评分标准技术部分(暗标)当中的总体供货方案、质量保证措施方案、供货进度保证措施、售后服务保障体系,以上所提到的评分项当中的评分内容均没有进行细化、量化。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和《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投诉事项一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一不成立。
六、处理文件编号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投诉处理决定书
执法机关名称:
邯郸市邯山区财政局
****年**月**日
邯郸/河北-2025-03-03 00:00:00
二、项目名称: 邯山区区直幼儿园(原盛世天城幼儿园)二期教学装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安阳恒芳贸易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河南省安阳市北关区灯塔路街道人民大道***号广厦房地产办公楼三楼****室
被投诉人:河北众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邯郸市丛台区文苑路华信山水文苑门市*****
相关供应商:邯郸市云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丛台北路**号安居东城南程庄园**号楼*单元****号
当事人:安阳恒芳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安阳市北关区灯塔路街道人民大道***号广厦房地产办公楼三楼****室
四、基本情况
“邯山区区直幼儿园(原盛世天城幼儿园)二期教学装备采购项目”于****年**月**日开标,并于****年**月**日发布中标公告。****年**月**日,安阳恒芳贸易有限公司向河北众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年**月**日,安阳恒芳贸易有限公司因对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年**月**日正式受理。本机关受理后,通知该项目暂停。
投诉事项一: 招标文件评分标准技术部分(暗标)当中的总体供货方案、质量保证措施方案、供货进度保证措施、售后服务保障体系,以上所提到的评分项当中的评分内容均没有进行细化、量化。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和《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投诉事项一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一不成立。
六、处理文件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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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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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处理决定书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