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四川-2025-03-03 00:00:00
某部****年度副食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部****年度副食品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项目预算:本项目预算***万元,其中,包*:***万元;包*:***万元:包*:***万元(预估年度配送规模); *.本项目每包确定*家供应商中标,中标价格确定方式按照各自报价执行。每包排名在预中标供应商之后的第*家供应商为备选供应商,签订备选合同,下浮率确定方式按照以下要求执行:下浮率低于或等于第一名预中标供应商的,备选合同下浮率执行第一名预中标供应商下浮率,下浮率高于第一名中标供应商的,执行各自下浮率。确定为预中标供应商的不列入备用供应商候选序列。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质: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通过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投标人受到部队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且报名时间截止时仍处在禁止期内的,不得报名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自****年*月*日起,部队采购机构立项展开的采购项目,实行违规供应商诚信责任保证金制度,因参加前述采购项目受到*年以内禁止处理(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本项目报名时间截止前禁止期满的,提供恢复参加军队采购活动资格的证明材料(作出处理决定的采购管理部门同意恢复参加军队采购活动资格的通知(批复、意见等)),可报名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供应商申请恢复参加军队采购活动资格,应当向作出处理决定的采购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按相关要求将诚信责任保证金缴纳至指定银行账户)。若在招标投标过程中一经查实存在上述情形的,作无效投标处理;若已经被确定为中标人后经查实存在上述情形的,直接取消其中标资格;若签订合同后经查实存在上述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全部赔偿。。 (九)、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每天上午
**:**
至
**:**
,下午
**:**
至
**:**
(北京时间,工作日)
(二)申领地址(采购机构):
广元市利州区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投标人通过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注册成功的截图;(*)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年**月**日 **:**
(二)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
(三)投标地点(采购机构):
广元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区*楼多功能室
(四)提交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年**月**日 **:**
(二)开标地点(采购机构):
广元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区*楼多功能室
八、样品
采购包(* ):不需要提交样品
采购包(* ):不需要提交样品
采购包(*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 ):不需要现场踏勘
采购包(* ):不需要现场踏勘
采购包(*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上发布。
无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一)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投标人通过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注册成功的截图;(*)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个***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 *.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申领:*元/份。
十三、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广元某部
联 系 人:刘助理
联系电话:***********
地 址:四川省 广元市
详细地址:利州区
十四、质疑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助理
联系电话:***********
十五、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苏先生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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