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5-03-03 00:00:00
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路*****号新城领寓广场地下车库及配套*****小型车位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关于拍卖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路*****号新城领寓广场地下车库及配套*****小型车位的公告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起至****年*月*日**时止(延时除外)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活动(户名: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法院网址:***.********.***.**),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房屋权属状况信息表载明: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路*****号新城领寓广场地下车库及配套*****小型车位(证号:济南***********);规划用途:小型车位;建筑面积**.**平方米,专有建筑面积:**.**平方米;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所在层数**层,登记时间****年**月**日,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
现状:有物业管理,是否拖欠物业费、服务费等不详(该车位所欠物业费、服务费等均由买受人负担)
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自行前往标的物所在地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竞买人参与竞买的,应当事先确定在房产所在地具有购房资格,请自行向相应主管部门具体咨询限购政策。
*、拍卖成交确认后,因买受人在房产所在地无购房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持系统自动生成的拍卖成交确认书以及住房限购所需材料,及时向房产所在地区房地产交易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住房限购审核,并至迟在按照拍卖公告的要求支付剩余价款后十日内向执行法院提交买受人申请参与竞拍至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执行法院在审查确认后依法制作拍卖成交裁定书。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的任何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对于房屋、土地等不动产是否符合办理产权过户、改签合同条件等,请竞买人自行到标的物所在地不动产部门及开发商等有关部门咨询了解和预先评判,对不符合条件或不具备条件导致无法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改签合同的,竞买人需提前到有关部门了解该风险,本院对该风险无法做出详尽说明,对此本院亦不承担本标的的权利瑕疵保证、产权过户保证、改签合同保证,凡参拍即视为接受该瑕疵风险。请慎重参拍。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网拍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在存在被执行人或财产所有权人无法联系或不予缴纳的情形时,亦应由买受人暂时负担。买受人应及时办理产权过户,如无正当理由拖延办理过户手续导致相应税金数额无法确定的,本院将按国家相应税率规定和不动产所在地税务部门的相关意见留取应由被执行人负担的相应税金,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有买受人自行负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年*月**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 无。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年*月*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必须确保要在法定工作日期间提交)
十、竞买人应于拍卖前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的提示进行操作。普通竞买人应在竞价程序结束程序前通过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在线报名,并将保证金缴纳至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指定的账户。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的竞拍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年*月**日前缴纳,详细请咨询法院:
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济南市历城区山大北路支行,账号:*******************)
汇款时,请在银行进账联用途栏注明“****鲁****执****号*****拍卖款”。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十三、依照法释〔****〕**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四、本案执行依据为(****)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拍辅机构:山东拍辅帮网络信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节假日除外)
另:特别提示:对于本次拍卖相关的涉案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其他优先权人,本公告视作拍卖通知送达,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