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浙江-2025-03-03 00:00:00
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舟山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有限公司受舟山市普陀城乡环卫服务有限公司委托,就沈家门街道辖区范围内部分企事业单位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欢迎符合要求的国内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 沈家门街道辖区范围内部分企事业单位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 | ||
采购组织类型 | 自行采购委托代理 | 采购机构名称 | 舟山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有限公司 | ||
采购人名称 | 舟山市普陀城乡环卫服务有限公司 | 预算采购金额 | **.*万元 | ||
采购内容 | 沈家门街道辖区范围内部分企事业单位生活垃圾清运服务等(详见采购需求)。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磋商供应商; *、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配备(自有或租赁)轻型特殊结构货车*辆,且第三者责任险为***万及以上;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招标文件发售起始日期 | ****年*月*日 |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日期 | ****年*月**日 | ||
招标文件发售上午时间 | **:**—**:** | 招标文件发售下午时间 | **:**—**:** | ||
注意事项 | 一、标书售价:人民币***元/每本,标书售后不退。 二、招标文件发售地址: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勾山华宇路*号华宇大厦**楼****室 三、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出示的资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单位介绍信; *.前来购买标书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人购买时)、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原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提供轻型特殊结构货车(*辆)车辆行驶证复印件、第三者责任险复印件(如为租赁车辆还需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 | ||||
投标文件 提交截止日期 | ****年*月**日 | 投标文件 提交截止时间 | **时**分 | ||
投标文件提交地址 | 舟山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有限公司会议室(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勾山华宇路*号华宇大厦**楼****室) | ||||
开标日期 | ****年*月**日 | 开标时间 | **时**分 | ||
开标地址 | 舟山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有限公司会议室(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勾山华宇路*号华宇大厦**楼****室) | ||||
采购人联系地址 | 舟山市普陀区东海中路***号 | ||||
联系人 | 林先生 | 联系电话 | ************ | ||
采购机构联系地址 | 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勾山华宇路*号华宇大厦**楼 | ||||
经办人 | 龚建平 | 联系电话 | ************ | ||
传真号码 | ************ | 邮 编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