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新河县人民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第一标段(病房楼)(二次)变更公告
2026-11-05
河北/邢台 变更澄清
河北省新河县人民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第一标段(病房楼)(二次)变更公告
河北/邢台-2026-11-05 00:00:00
您当前位置: 省本级***;执行招标投标法工程项目公告***;更正 公告
公告代码: 采购项目编码: ****************** 采购人**: ******
项目名称: 河北省新河县人民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第一标段(病房楼)
项目联系人: 宋华喆 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 河北中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行政区划名称: 新河县
河北省新河县人民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第一标段(病房楼)(二次)变更公告
(公告来源: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人名称:河北省新河县人民医院
采购人地址 :河北省 / 邢台市 / 新河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宋华喆 ************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河北中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富强街南段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刘朋朋*************
首次公告日期:**********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
  河北省新河县人民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第一标段(病房楼)(二次)更正公告
  一、更正事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依据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实施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的通知》冀建建市函〔****〕***号文,更正招标文件中的评审因素权重;*.更正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二、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中技术部分的得分权重占总得分的权重为 **%,商务标部分的分值权重占总得分的权重为**%,信用评价分值占总得分的权重为*% ;现更正为:技术部分的得分权重占总得分的权重为 **% ,商务标部分的分值权重占总得分的权重为**%,信用评价分值占总得分的权重为*% ;
  *.本次招标文件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予以顺延: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年**月**日*时**分。顺延至:****年**月**日*时**分。
  *.其他内容不变。
  三、备注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已报名的投标人无需重新报名,请登录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更新后的招标文件,按照调整后的评分内容编制投标文件;因未查看本公告、未使用新版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造成无效投标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公告发布媒介: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新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招 标 人:河北省新河县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中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更正日期:**********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无
备注: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新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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