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海关口岸传染病防控物资采购公告
2026-09-16
辽宁/沈阳 招标采购
沈阳海关口岸传染病防控物资采购公告
辽宁/沈阳-2026-09-16 00:00:00

沈阳海关口岸传染病防控物资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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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沈阳海关口岸传染病防控物资采购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玖万元整(¥**,***.**元)

四、项目内容:沈阳海关拟采购一批口岸传染病防控物资,用于开展口岸传染病防控、病媒生物监测等工作,具体物资清单详见附件《沈阳海关口岸传染病防控物资报价单》。

五、项目要求:采购物资参数要求详见附件《沈阳海关口岸传染病防控物资报价单》。报名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本项目不准分包和转包,报名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经营医疗器械经营),并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供应商报价金额若超过本项目预算,视为无效。

六、报送响应文件:

符合相关要求有意向的供应商可将响应文件送达或邮寄至沈阳海关(快递建议使用顺丰快递、京东快递)。

邮寄地址及收件人:沈阳市浑南区浑南三路**号 沈阳海关,张先生,***********。

七、报送内容(不限于以下内容):

(*)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均需加盖公章;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本项目公告截止之日起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证明(须有“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机构查询记录);

(*)按要求完整填写本公告附件投标函,其中报价金额超过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报价;

(*)※以上材料每页都要加盖公章,装订后全部密封于档案袋内,且档案袋需用封条密封、加盖公章并标注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投标单位必须完全按照本公告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如出现材料或内容缺失、未按要求加盖公章等问题,均视为响应文件无效。

八、报送截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日历日(发布当日不算)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需求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陈先生 ***********

采购流程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先生 ***********

附件:沈阳海关口岸传染病防控物资采购项目公告投标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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