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源汇区问十乡人民政府问十乡2026年第一批补充耕地入库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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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源汇区问十乡人民政府问十乡2026年第一批补充耕地入库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漯河-2026-11-0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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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源汇区问十乡人民政府问十乡****年第一批补充耕地入库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机构:漯河市源汇区问十乡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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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漯河市源汇区问十乡人民政府问十乡****年第一批补充耕地入库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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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项目编号:源采磋商采购(*******) | |||||||||||||||
| *、项目名称:漯河市源汇区问十乡人民政府问十乡****年第一批补充耕地入库项目 | |||||||||||||||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 *、预算金额:***,***.**元 |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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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采购内容:漯河市源汇区问十乡人民政府问十乡****年第一批补充耕地入库项目,主要工作是将源汇区问十乡****年以来增加的约***亩稳定耕地纳入“河南省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平台”并形成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具体包括资料收集、地块筛选、影像举证、实地测量、航飞测绘、矢量数据制作、县级备案入库申请、补充耕地数量核定,以及配合甲方与农业农村部门完成资料移交等全部工作。 *.*服务范围:采购需求及合同条款规定的所有内容。 *.*服务要求:供应商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满足采购人要求的服务。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和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 |||||||||||||||
| *、合同履行期限:**日历天 | |||||||||||||||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参与磋商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同于小微企业,享受预留份额政策,提供相应的声明函和证明)。 | |||||||||||||||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供应商须具有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投标人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 *.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 |||||||||||||||
| *.方式: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企业注册和**数字证书认证办理后,持**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采购文件及其附件等,方可参加磋商活动。凡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采购文件及其附件的,响应无效。 | |||||||||||||||
| *.售价:*元 |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 *.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
| *.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将已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 *.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
| *.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漯河市市民之家*楼),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请供应商自行选择地点登录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在线签到,在线准时参加远程不见面开标会。 |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的网址为(*****://****.*****.***.**/******/?**********=),供应商无需到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和所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在线签到,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证书等内容,必须已经在企业信息库中进行了上传登记。未在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评标依据。供应商应及时对企业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企业注册和**数字证书认证办理”及“远程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专区的相关说明。 *.代理费用的收取 收取方式:由成交单位支付,通过单位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支付,不接受现金结算。 收取标准:按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号文的收费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本次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落实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号);执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财购〔****〕*号);执行《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执行《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执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号);执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号);执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号);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号)及《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号)等。 |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漯河市源汇区问十乡人民政府 | |||||||||||||||
| 地址: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问十乡 | |||||||||||||||
| 联系人:董先生 | |||||||||||||||
| 联系方式:*********** | |||||||||||||||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名称:河南省泰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址: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太行山路与淞江路交叉口西***米阳光幸福之家*单元***号 | |||||||||||||||
| 联系人:丁晶晶 | |||||||||||||||
| 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丁晶晶 | |||||||||||||||
| 联系方式:***********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