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乡-2026-11-05 00:00:00
长垣市魏庄街道办事处农村公路亟需整修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垣市魏庄街道办事处农村公路亟需整修项目 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长垣市魏庄街道办事处 ,建设资金来源为国省级补助资金+办事处本级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长垣市魏庄街道办事处农村公路亟需整修项目
*.*项目编号:(县区)新交**************(财政编号:长财招标采购********)
*.*项目地点:长垣市魏庄街道芦南线、付大线、魏恼线、参林线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个标段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中全部内容及质保期内保修
*.*招标工程规模:本次长垣市魏庄街道办事处农村公路亟需整修项目,主要涉及芦南线付堤段改建工程、付大线付堤段改建工程、参林线(经二路至矿山大道)段改建工程、魏恼线(高寨村西至****段)改建工程;芦南线、付大线、魏恼线,在现状水泥路基础上加铺***沥青混合料面层;参林线,现状宽**,单幅路断面,现状为水泥路面,在现状水泥路基础上加铺***沥青混合料;包含道路、交通标牌、交通标线三项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资金来源:国省级补助资金+办事处本级财政资金
*.*最高投标限价:*******.**元
*.*计划工期:**日历天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提供“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公示的企业信息)。
*.*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同时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及其单位为其缴纳的****年**月**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业绩要求:企业自****年*月*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承担过公路工程类似项目业绩, 需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扫描件。
*.*财务要求: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时提供****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果投标人成立不足一年,须提供自企业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状况报告)。
*.*信誉要求:
*.*.*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息公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截图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其他信誉要求: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息公示”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并提供网页截图,对在开标时间前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截图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预留份额,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第九条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支持监狱企业参与;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三部门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参与;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并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投标单位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投标。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查询信息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人应对该项目中标候选人的资格、业绩等信息进行审查,发现投标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标准、存在虚假或不实材料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将违法违规情况移交至行政监督部门。
(*)合同签订前,招标人有权对该项目中标人的资格、人员信息等进行核查,发现有虚假或不实信息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重新组织定标或重新招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完善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时(北京时间),登录“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企业**锁或标证通扫码登录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尚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或标证通的,请登录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阅网站首页“重要通知”中《标证通和**数字认证证书办理流程》,及时办理标证通及**数字证书,并完成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
*.* 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控制价文件”,“异议回复”)内该项目。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招标文件售价:*元。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长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投标文件的上传:加密投标文件(.****格式)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菜单。
*.*投标人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标证通或**锁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须用标证通和企业**锁(包括法人**锁)进行签章制作。
*.*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投标人应登陆远程开标大厅远程解密,无需到开标现场。请投标人务必按照《智能开标大厅操作手册及视频》(网址:*****://****.********.***.**/**********/*******/********/*****.****)的要求设置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环境,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签到失败、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可在开标时间之后系统内观看开标过程,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使用标证通的,投标人应在解密时间内扫描二维码进行解密;使用**证书的,投标人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在规定的**分钟内未解密的(系统默认为**分钟,招标人可酌情适当延长),退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如遇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单位(国泰新点)电话:**********。
(说明:*.投标人须进行网上招标文件下载。选择标证通或**证书登录方式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招标文件下载等操作。*.本项目将实行电子开标,请投标人前往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版)”及“投标文件制作手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版)”,安装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河南省版)前,请务必将电脑中安装的原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新乡版)完全卸载。)
*、评标与定标
*.* 评标和定标方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模式。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定标方法均采用“核查随机法”。
*.* 评定分离:是指将评标和定标分为两个环节。评标环节,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独立开展评标,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定标环节,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意见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程序和方法,从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自主确定中标人。
*.* 定标时间:招标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日内完成定标工作。
*.* 定标地点:定标会议应在长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流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并存档备查。不能按时完成定标工作的,应当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延期原因和最终定标时间。
*.* 定标会议具体时间及地点以中标候选人公示为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长垣市魏庄街道办事处
地址:长垣市魏庄街道阳泽路东段
联系人:马瑞红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新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长垣市蒲西区人民路**号
项目负责人:石向
联系人:石向
联系电话:************
监督单位(投诉受理单位):长垣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长垣市桂陵大道***号
联系电话:************
长垣市魏庄街道办事处
河南省新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