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县司法局睢县“智慧社区矫正”中心第二期项目-废标公告
2026-11-05
河南/商丘 终止废标
睢县司法局睢县“智慧社区矫正”中心第二期项目-废标公告
河南/商丘-2026-11-05 00:00:00
公告内容文档
河南/商丘-2026-11-05 00:00:00
睢县司法局睢县“智慧社区矫正”中心第二期项目*废标公告
发布机构:睢县司法局
发布日期:********** **:**
访问次数:***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采购项目编号:睢县财采磋******** | ||||||
| *、采购项目名称:睢县司法局睢县“智慧社区矫正”中心第二期项目 | ||||||
| *、公告类型:废标公告 | ||||||
|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及原公告发布媒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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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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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废标(终止)原因 | ||||||
| 其中河南鼎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分项报价表填写不完整,无法通过符合性审查。河南左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分项报价表填写不完整,无法通过符合性审查。河南建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分项报价表填写不完整,无法通过符合性审查,剩余磋商供应商不足三家,本项目废标。 | ||||||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
| *、磋商时间:****年**月**日 *、磋商地点:睢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磋商小组名单:邓宋颂、孟荃、董玲(采购人代表) 各有关当事人如对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对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监督单位:睢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方式:************ 详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 ||||||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 *.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睢县司法局 | ||||||
| 地址:睢县湖东路与凤城大道交叉口北** 米路西 | ||||||
| 联系人:杨女士 | ||||||
| 联系方式:*********** | ||||||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名称: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裕华区方北路 ** 号剑桥春南 * 号楼(开元大楼)****、****、****、**** | ||||||
| 联系人:黄超 | ||||||
| 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黄超 | ||||||
| 联系方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