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道集团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澄清文件
2026-11-05
四川 变更澄清
蜀道集团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澄清文件
四川-2026-11-05 00:00:00
四川-2026-11-05 00:00:00
蜀道集团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澄清文件
发布时间:********** **:**:**来源: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监督部门: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新增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二、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应为拟投标货物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如为代理商须取得核心货物(工程量清单标“★”项)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核心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若核心货物制造商直接参加投标,则不得再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制造商和代理商投标均无效。在授权的同时,货物制造商应承诺若中标单位因拒单而违约,愿意承担连带责任及惩罚(具体内容见第四章)”修改为“在同一标段内,投标人应为拟投标货物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如为代理商,须取得核心货物(工程量清单标“★”项)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本标段的授权,违反规定的,投标无效。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核心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若核心货物制造商直接参加投标,则不得再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制造商及所有获得其授权的代理商的投标均无效。制造商出具授权时,须同步作出书面承诺:因产品质量、原厂供货、技术保障等制造商责任造成中标代理商拒单违约的,制造商自愿就此承担连带责任及相应处罚(具体内容见第四章);未附带该承诺或承诺内容不全的,视为无效授权;制造商直接参加投标无须进行承诺”。
三、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所投核心货物的关键技术参数(工程量清单标“★”项),需提供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是指具有***或****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影印件或复印件,并由设备生产厂家逐页盖章)。在公示期和中标后,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进行核心货物的功能验证测试”修改为“投标人所投核心货物(工程量清单标“★”项),需提供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是指具有***或****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影印件或复印件,并由设备生产厂家逐页盖章)。在公示期和中标后,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进行核心货物的功能验证测试”。
四、原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前附表新增“*.*.* 本项目不适用”。
五、原招标文件中“*************标段、*************标段”评分表有修改,以本次补遗最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
六、招标文件其余不变。
招标人:四川蜀道智慧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国信恒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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