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2026-11-05 00:00:00
枝江市财政局关于对****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处理决定公告
一、项目名称:****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
二、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湖北恒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枝江市马家店街道沿江大道与建设路交汇处
当事人*:湖北港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枝江市董市镇迎宾大道***号一楼
当事人*:湖北夷诚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城东大道新华公馆***幢**楼
当事人*:湖北省楚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夷陵区东城路*号(城铭绿建)
当事人*:湖北茗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枝江市马家店街办四季港路**号天汇动力大市场**幢*单元***室
当事人*:湖北明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枝江市马家店街道公园路*号
当事人*:湖北今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枝江市马家店街道马店路南段建宜小区院内
当事人*:湖北开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枝江市省化生活区**栋旁院内
当事人*:枝江市金润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枝江市省化生活区原工人文化宫二楼
三、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暂行办法》(财库〔****〕**号)、《财政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财库〔****〕*号)》、《省财政厅 省公安厅 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鄂财采发〔****〕*号)、《湖北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记分管理办法(试行)》(鄂财采规〔****〕*号)以及“双随机、一公开”的工作要求,结合本市工作实际,枝江市财政局抽取*家代理机构**个项目开展检查,采取自查、书面审查、实地考察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存在的问题:
(一)未及时更新公司登记信息;(二)代理协议未明确服务费收费标准;(三)采购文件未明确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四)未按采购文件载明的金额收取代理服务费;(五)评审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量化指标对应;(六)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或歧视待遇;(七)评审需求设置不合理;(八)采购文件预设通用合同模板适用度不高,未充分体现项目实际需要;(九)采购需求商务条款缺失部分必要内容;(十)部分评分设置与采购需求无关;(十一)个别采购文件编制不严谨,内容前后矛盾。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一)关于未及时更新公司登记信息,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号)第七条,责令改正。
(二)关于代理协议未明确服务费收费标准,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号)第十三条,责令改正。
(三)关于采购文件未明确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号)第十五条,责令改正。
(四)关于未按采购文件载明的金额收取代理服务费,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号)第十三条、第十五条,责令改正。
(五)关于评审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量化指标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湖北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记分管理办法》(鄂财采发〔****〕*号)第二十二条第二十项,责令改正,记*分。
(六)关于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或歧视待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湖北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记分管理办法》(鄂财采发〔****〕*号)第二十二条第三十三项,责令改正,记*分。
(七)关于评审需求设置不合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款、《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号)第二十一条,责令改正。
(八)关于采购文件预设通用合同模板适用度不高,未充分体现项目实际需要,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号)第三十一条第四项,责令改正。
(九)关于采购需求商务条款缺失部分必要内容,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号)第九条、第二十三条,责令改正。
(十)关于部分评分设置与采购需求无关,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号)第七条,责令改正。
(十一)关于个别采购文件编制不严谨,内容前后矛盾,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号)第九条,责令改正。
五、其他补充事宜
枝江市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