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低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询比文件(二次)成交候选人公示[{unit}]
2026-11-05
安徽/芜湖 中标结果
安徽省低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询比文件(二次)成交候选人公示[{unit}]
安徽/芜湖-2026-11-05 00:00:00
  • 安徽省低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询比文件(二次)成交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 ********** **:**

    安徽省低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安徽省低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项目编号:****************)项目,经采购人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结果:

    成交候选人:北京盈科(芜湖)律师事务所

    公示期:从****年**月*日至**月**日。

    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低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安徽省低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年**月**日

    结果公示 : 安徽省低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询比文件(二次)结果公示 ********** **:**

    安徽省低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询比文件(二次)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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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省低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安徽省低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项目编号:****************

    本项目通过网上公开询比,经采购人确认,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最终供应商:北京盈科(芜湖)律师事务所

    *************

    本项目采购公告视为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双方合同的一部分。

    如对以上公示有疑问,请以书面形式与安徽省低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联系。

    联系方式:***********

    最终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

    安徽省低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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