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6-11-05 00:00:00
项目公告
| 转让标的名称 | 诚通保险经纪(上海)有限公司***%股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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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 | 转让底价 | ****.*万元 |
| 信息披露开始日期 | **********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 |
| 标的所在地区 | 上海市,黄浦区 | 标的所属行业 | 保险业 |
| 项目受理联系人 | 张佳瑞 /************ | ||
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将持有的本资产通过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并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及配套细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 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 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我方若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和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造成损失的,我方同意以我方在信息披露中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 标的企业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诚通保险经纪(上海)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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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地(地址) | 上海市,黄浦区 | |||||||||||||||||||||||||||||||||||||
| 法定代表人 | 马南 | |||||||||||||||||||||||||||||||||||||
| 成立时间 | ********** | |||||||||||||||||||||||||||||||||||||
| 注册资本 | ****.*万元 人民币 | |||||||||||||||||||||||||||||||||||||
| 实收资本 | ****.*万元 人民币 |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
| 所属行业 | 保险业 | |||||||||||||||||||||||||||||||||||||
| 经营范围 | 保险经纪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
| 职工人数 | * |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涉及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外转让的 | 否 | ||||||||||||||||||||||||||||||||||||
|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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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财务指标 | 近三年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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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数据出自专项审计报告 | ||||||||||||||||||||||||||||||||||||||
| (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 总资产 | 总负债 | 所有者权益 | ||||||||||||||||||||||||||||||||||||
| 审计机构 | ||||||||||||||||||||||||||||||||||||||
|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 ********** | ***.** | **.** | **.** |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 月报 | ****.** | **.** | ****.** |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
| 核准(备案)机构 | 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 核准(备案)日期 | ********** | |||||||||||||||||||||||||||||||||||||
| 评估基准日 | ********** | |||||||||||||||||||||||||||||||||||||
| 基准日审计机构 | 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
| 重要信息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据资产评估报告载:(*)标的企业承租上海金开利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坐落于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号前社**********单元的房产,用途为办公,面积***平方米,租赁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根据****年*月**日诚通保险经纪(上海)有限公司召开的****年度第一次股东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分配金额为*,***,***.**元。本次评估未考虑该分配事项对评估值的影响,提请报告使用人关注。(*)标的企业持有保险中介许可证,批准日期****年*月**日,发证日期****年*月**日,有效期限至****年*月**日,授予机关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本次评估结果是在假设公司的保险中介许可证资质证书在到期后均能顺利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批,业务资质持续有效的情况下得出,如到期后不能顺利续期,将会对企业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提请报告使用人关注。(*)截至评估基准日,经现场清查核实,企业电报的固定资产中共有*台设备已无实物,但企业尚未对该部分资产进行财务核销处理,具体详见资产评估报告。本次评估中,鉴于上述设备已无实物、无法正常使用且不再具备任何回收价值,故评估值按零处理。该事项不影响本次评估结论的合理性,但可能对企业后续财务报表调整产生影响,提请报告使用人关注。 *、本项目系北京诚通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诚通保险经纪(上海)有限公司**%股权、泰格林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诚通保险经纪(上海)有限公司**%股权捆绑转让,若项目增值,则增值部分按照股权比例分摊。 *、备查资料:(*)资产评估报告;(*)****年度审计报告;(*)****年*月财务报表;(*)****年度第一次股东会决议;(*)关于公司****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 ||||||||||||||||||||||||||||||||||||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 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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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对照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中介行政许可及备案实施办法》及《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构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项目受让方的主体资格,决定是否受让本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意向受让方待重庆联交所出具《受让申请受理通知书》后,方证明其已向重庆联交所提交受让申请;意向受让方应在交易资格确认后*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万元汇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若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交易双方按照转让底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交易价格;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交所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若有其他意向受让方有效报价,交易达成的可豁免);(*)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其他违反公告或公告附件的情况。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应在【**】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剩余交易价款。因受让方原因拒签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标的,转让方有权单方面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处置。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如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在受让方产生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受让方须同意重庆联交所在收到全部价款及服务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交易及权属变更登记所涉及的一切税、费按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受让方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 *.根据标的企业****年度第一次股东会决议,转让方已收到对应分红款*,***,***.**元。受让方须知悉并同意,该分红款归转让方享有且股权交易价格不做调整。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操作规则》(国资发产权规[****]**号),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转让方所属国家出资企业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不得继续使用“诚通”字号及相关字样进行商业行为和宣传。《产权交易合同》中应对标的企业办理市场主体变更登记、名称字号变更等作出相应约定,受让方必须尽快完成标的企业去“诚通”字号及相关字样。 **.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按本项目产权公告的内容,以现状受让本项目。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万元 | |
| 交纳时间 | 在其资格被确认后*个工作日内 | |
| 交纳方式 | 转账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北京诚通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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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地(住所) | 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号*层***室 | |
| 法定代表人 | 王伶俐 | |
| 注册资本(万元) | ******.* |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 所属行业 | 商务服务业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 |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 |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 批准单位名称 | 诚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
| 决议类型 | * |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个工作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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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设定周期延长挂牌,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交易方式 | 挂牌协议,网络竞价 | |||
| 发布媒体名称 | * |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重庆联交所集团西南交易分中心交易二部 |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张佳瑞 | 联系电话 | ************ | |
| 备注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