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五彩田园现代农业开发项目取水许可证变更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2026-11-04
安徽/蚌埠 质疑投诉
关于五彩田园现代农业开发项目取水许可证变更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安徽/蚌埠-2026-11-04 00:00:00
安徽/蚌埠-2026-11-04 00:00:00
关于五彩田园现代农业开发项目取水许可证变更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招贤五彩现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招贤五彩现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办理莒县五彩田园现代农业开发项目取水许可证变更的请示》及变更申请书等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节约用水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取水许可证核发工作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核验,我委决定如下:
一、****年*月,淮委以淮委许可〔****〕**号文准予五彩田园现代农业开发项目取水许可申请,许可水量***万立方米/年。****年*月**日,根据项目投产情况及实际用水需求,淮委以淮委水资管函〔****〕***号文同意核发该项目取水许可证,许可水量**.*万立方米/年。根据目前项目建设和达产情况,招贤五彩现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提出取水许可证变更申请。
二、同意你公司五彩田园现代农业开发项目取水许可证变更申请,取水许可证载明的取水量变更为***万立方米/年,取水水源、取水用途、取水地点等其他许可事项及管理要求不变。
三、你公司应于每年**月**日前向淮委报送本年度用水情况总结和下一年度用水计划建议,并按照淮委下达的年度用水计划用水。需要调整年度用水计划的,应报淮委同意。
四、如对本行政许可决定不服,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水利部(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号)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起诉,复议、诉讼期间不影响本决定的执行。
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
****年**月**日
抄送:水利部水资源管理司、山东省水利厅、沂沭泗水利管理局、沂沭河水利管理局、日照市水利局、莒县水利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