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宿州-2026-11-04 00:00:00
****年泗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标段(施工运营一体化)中标候选人公示
****年泗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标段(施工运营一体化) 中标候选人公示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年泗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标段(施工运营一体化) | |||
招标项目编号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人 | 名称 | 泗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 ||
地址 | 泗县经济开发区朝阳路***号财政大楼*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尹琳************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建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宿州市云集文化商业街*#楼**层 | |||
联系人及电话 | 刘书玲、李洋************、*********** | |||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 ||||
排序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单位名称 | 山东黄河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联合成员:安徽省农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皖垦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 河南浩源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联合成员:中水京林建设有限公司) | 河南军恒建设有限公司(联合成员:四川广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地址 | 济南市青后小区4区1号 | 河南省周口市扶沟县城关镇兰乔圣菲南门东一号 | 河南省安阳市林州市采桑镇行政街**号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投标报价(元) | ********.** | ********.** | ********.** | |
工期(日历天) | 施工工期:***日历天;运营期:*年 | 施工工期:***日历天;运营期:*年 | 施工工期:***日历天;运营期:*年 | |
质量标准 | 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质量等级合格 | 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质量等级合格 | 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质量等级合格 | |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 *、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郝家沟综合治理工程项目施工标(企业业绩) *、共青城市供水保障一体化工程建设项目管网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企业业绩) *、黄河下游引黄涵闸改建工程(山东段)第一批施工(企业业绩) *、东营市黄河三角洲供水保障工程*孤北水库改造提升项目(二期)施工*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业绩) | *、襄汾县豁都峪城区段生态修复治理工程一期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业绩) | / | |
项目经理 | 姓名 | 刘国玺 | 张耀 | 赵彦坤 |
证书名称 |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 |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 |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 鲁**************** | 豫**************** | 豫**************** | |
运营负责人 | 姓名 | 孟凡东 | 张运朝 | 王东情 |
证书名称 | 正高级农艺师职称证书 | / | / | |
证书编号 | ** (****)********* | / | / | |
综合评估得分 | **.** | **.** | **.** | |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 见评标情况一览表附件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 / | |||
公示时间 | ****年**月*日*****年**月*日 | |||
招标代理费 | *****.**元 | |||
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下午*:****:**)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网址****://******.****.***.**:****/********/***********;进入系统后选择项目,点击“异议”菜单提交异议材料。 | |||
异议注意事项 |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宿公管委[****]*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诉。 | |||
投诉受理单位 | 泗县农业农村局 | |||
单位地址 | 泗县经济开发区南二环与虹乡路交口东 *** 米 |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