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省辖区][竞争性磋商][材料设备]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无人机应用技术专业实训室建设项目-成交公告
2026-11-04
河南/郑州 中标结果
[河南省·省辖区][竞争性磋商][材料设备]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无人机应用技术专业实训室建设项目-成交公告
河南/郑州-2026-11-04 00:00:00
[河南省·省辖区][竞争性磋商][材料设备]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无人机应用技术专业实训室建设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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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豫财磋商采购**********
*、采购项目名称: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无人机应用技术专业实训室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评审日期:****年**月**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豫政采(*)********** 北方天途航空技术发展(北京)有限公司 北京市昌平区马池口镇埝头孵化器*号楼 *,***,***.** 元 评审总得分:**分
序号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 详见分项报价一览表 详见分项报价一览表 详见分项报价一览表 详见分项报价一览表 详见分项报价一览表元
三、评审专家名单
厉文飞、赵丙寅、冯春丽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号)收费标准计算收取。
户名: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农业路兴业大厦支行
收费金额:**,***.**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采购人信息
名称: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
地址:河南省新郑市龙湖镇祥云路**号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西三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号楼*座****
联系人:张小波、丁未戊、杨丹丹、丁姜瑞、闫岩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欢珂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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