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医院一辆救护车(桂A08768江铃全顺牌JX5048XJHMCA)转让项目
2026-11-04
广西/南宁 招标采购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医院一辆救护车(桂A08768江铃全顺牌JX5048XJHMCA)转让项目
广西/南宁-2026-11-04 00:00:00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医院一辆救护车(桂******江铃全顺牌************)转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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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医院一辆救护车(桂******江铃全顺牌************)转让项目交易公告 (国资监测编号***************)
交易机构:北部湾产权交易所集团
项目名称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医院一辆救护车(桂******江铃全顺牌************)转让项目 项目编号 **************
挂牌起始日期 ********** 挂牌截止日期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终止挂牌。
标的概况
标的简介 *.本次转让标的为一辆救护车(桂******江铃全顺牌************),已使用**年,行驶里程约**万公里,如有出入以标的现状为准。 *.转让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担保等情况。 *.本项目挂牌价为含税价。
标的名称 初次登记日期 转让底价 交易保证金 竞价阶梯(元/次)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医院一辆救护车(桂******江铃全顺牌************)转让项目 ********** ****元 ***元 ***
自由竞价时间 ********** **:**:** 到 ********** **:**:** 备注 生产厂家:江西江铃汽车 车身颜色:白/红 整备质量:******
标的详情见公告附件列表
评估情况 评估价 *.**万元
评估基准日 **********
评估机构 南宁嘉信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
特别告知
                    *.风险提示
交易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标的资料负有披露义务,不承担处置标的的真伪或者品质的瑕疵担保责任,公告披露的信息仅作参考,标的状况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前应当仔细阅读本公告、“附件下载”中有关材料,通过实地踏勘、向相关部门及转让方咨询、到交易所查阅项目资料(评估报告、标的证件、图片等)等方式对标的破损及新旧程度、标的过户、办证所涉及的税、费、转入地的标的入籍管理政策、限购政策和环保政策等规定进行全面尽调,详细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市场等各项因素,以充分了解标的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完全知悉本公告及相关文件的全部内容并接受约束,愿意承担一切交易风险。参与交易报名或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不了解交易规则或法律法规等为由拒绝履行应价、签约、交割、过户、支付成交价款或服务费等相应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或恶意磋商,交易所、转让方有权按照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经过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追究缔约过失或违约责任,并另行处置标的。
*.标的需要说明的特殊事项:
(*)因该车为单位特种专业技术用车,除转让方同意外,成交人必须办理完毕转移登记手续后方可提车。
(*)车辆必须办理转移登记手续(车辆号牌不随车转让)。
(*)车辆过户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缴纳车辆保险、补检车辆、车辆转移登记相关税费、托运、维修、补办证件、专用车辆喷涂改色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标的落户地管理部门要求非本辖区居民办理过户手续须提交本辖区居住证的,请竞买人务必提前办理;受让方为法人的,需提供《营业执照》,管理部门对受让方有其他资格要求的,从其规定。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成交签约
(*)受让方应当于竞价结束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与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签署《成交确认书》前,交易所对受让方提交的纸质报名材料开展复核审查;经审查确认受让方不满足本项目受让方资格条件的,交易所有权不予签署《成交确认书》,并取消受让方的最终受让资格。
受让方办理成交签约手续,须向交易所提交以下纸质材料(提交复印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须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须本人签字并按手印):
*)主体资格证明材料。(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①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
②非法人组织: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③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留存原件)(附件*)。
*)有效的现场踏勘确认书(留存原件)(附件*)。
签约地点: 南宁市青秀区枫林路**号广西国资交易中心或另行通知。
*.交易价款支付及结转
受让方在《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货币方式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短信的提示,将成交价款缴入成交价款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交易所收到交易双方签章确认的书面证明文件:交割单、交易各方同意结转函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交易保证金转为成交价款)结转给转让方指定账户。 
*.交易税费及标的交付前后权责划分
(*)本次转让成交价为含税价格,交易过程中涉及的税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纳税义务人承担,具体税费金额以税务部门规定为准。
(*)标的车辆过户完成前产生的交通违章、逾期年检罚款等行政处罚相关费用,由转让方承担。
标的过户环节(含补办相关材料)、补办年审及路桥费、号牌更换、补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补缴车船税、尾气检测等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标的完成移交之后,因标的车辆产生的全部交通事故、交通违章、车辆损毁、维修支出以及其他一切风险、责任与经济损失,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标的原持有单位、转让方、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项目标的按现状竞价、按现状交付。交付时如出现油箱缺油、机油渗漏、电瓶亏电、轮胎亏气、车辆无法启动等情形,相关检修工作及全部费用由受让方自行负责承担。
(*)受让方逾期提取标的车辆的,逾期期间保管费按*** 元/日标准由受让方承担。
*.过户不能的处置
如因车辆本身问题、年审无法通过等客观原因造成标的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的,本交易予以解除,受让方应当返还标的车辆及全部相关证件;即便交易解除,受让方仍应当足额支付本项目竞价服务费。
* .受让方选择报废处置的约定
若受让方选择对标的车辆按报废流程处置,由受让方依据国家及地方车辆报废管理相关规定自行办理全部报废手续,办理报废产生的全部税费、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予以必要的材料配合。
标的交割
*.标的过户
受让方成交价款到达交易所指定账户后*个工作日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共同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标的过户手续,过户手续办结方可交割。如受让方为标的办理外地牌照,转让方在本地办理完标的档案提档手续并将标的档案、标的一并移交给受让方,即视为转让方已完成标的过户义务,受让方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割单后可交割,受让方自行办理后续过户手续。由于标的不符合上牌地有关规定导致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的,则取消交易,受让方退还标的及相关证件,转让方退还成交价款,交易所退还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剩余交易保证金。或根据双方协商调整交割事宜。
*.标的交接
受让方应于过户手续办结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移交并签署资产交割单。
交易指南 竞价须知
竞买人请务必遵照交易所《北部湾产权交易所资产转让交易规则》《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网络电子竞价规则》《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客户交易保证金管理办法》等交易规则要求(交易规则查询方式:*****://***.*****.***/*******/****),充分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竞价须知内容,违反平台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竞买人审慎阅读,确保有效参与竞买活动。在竞价操作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竞买人应及时联系并告知交易所工作人员,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现场展示
*.时间:****年   月   日**:*****:**,踏勘时间:**:*****:**(过期不候)
*.地点:南宁市明秀东路***号院内*号楼下(直接过现场,无需预约,其余事项以转让方现场安排为准)
*.联系人:陆老师      联系电话:************ 
(注意事项:意向受让方在勘验现场时应严格遵守转让方的管理规定,请各意向人自觉遵守如下规定,否则将不允许参与报名:(*)展示期间,注意安全。展示区内,严禁携带危险品、管制器具进入。严禁吸烟,如有发现,保安和工作人员有权及时提示、制止。 
(*)意向人应爱护车辆及车上设施。正常、有序查看车辆,不得重击车辆,不得拆卸部件。展示车辆不发动、不试驾。
(*)自带车辆(包括电动车、自行车等)应按指定区域有序停放,意向人要服从保安和工作人员的引导和管理。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 至 ********** **:**
报名手续
*.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报名流程:
会员注册、报名——交纳保证金——参与报价
*)会员注册、报名
意向受让方在挂牌截止日**:**前登录交易所网站(****://***.*****.***),点击本项目对应的“报名”键进入登录界面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内的《竞买人条款》(包括意向受让方承诺、网络竞价须知)、《电子竞价风险及接收确认书》等文件,一经报名(点击同意)则视为充分了解并接受文件全部内容。
*)交纳交易保证金
意向受让方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后即可交纳保证金。在报名截止日**:**前按照系统发送的短信提示将意向保证金缴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意向受让方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意向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注意事项: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须以本公司/本单位/本人的银行账户交纳,否则视为无效保证金。②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受让方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参与报价
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且交易保证金足额到账后,意向受让方成为合格意向受让方。交易系统以短信形式通知,合格意向受让方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登录系统进行竞价,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最高有效报价者为受让方。
*.注意事项
(*)竞买人须妥善保管本人的账户及密码,任何以注册账户登录和参与竞买的操作,均视为本人的行为,因竞买人原因导致其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负责,交易所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除转让方提交相关情况说明外,办理成交相关的各项手续的主体应当与竞租人在交易系统注册、报名的竞租主体为同一人。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参与本项目需交纳交易保证金:***元,需在信息披露期满前缴到交易所账户。(重要提示:基于交易所披露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原则,请意向受让方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提前对交易标的进行现场踏勘、尽调,充分了解标的状况,避免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发现标的不符合预期存在被扣除交易保证金的风险。)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交易所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视为意向受让方违约或恶意磋商,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交易所扣除意向受让方应交纳的竞价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且有权取消意向受让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受让资格)。交易所扣除转受让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的计算标准为:按挂牌底价为基数计算。
(*)报名受让同一标的的所有意向受让方在竞价过程中均不应价的;
(*)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
(*)竞价成交后被发现不符合受让方资格条件;
(*)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未按时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本款“未按时”均指超过约定时间*天);
(*)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清运保证金、竞价服务费;
(*)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扰乱交易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
(*)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违约方需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等费用)。
*.竞价成交,竞买人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优先扣除应付给交易所的交易服务费、清运保证金、场地占用费(如有)、其他违约金(如有)后如有剩余的,剩余保证金在成交价款足额付清后全额无息返还。
*.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于竞价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多次报价(加价) 竞价阶梯(元/次) ***
自由竞价时间 开始时间同挂牌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摘牌后第/个工作日的 延时竞价周期(秒) ***
服务费
                        竞价服务费由交易所于竞价成交后从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收取;不足抵扣的,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差额部分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的信息提示,将竞价服务费缴入竞价服务费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联系方式 标的咨询
                    交易所:梁经理     ************  ***********
转让方:陆老师    ************
                
报名咨询
                    覃经理 ************(账号注册 、报名、审核退保)
                
咨询时间
                    工作日:北京时间*:*****:**,**:*****:** 
                
联系地址
                    南宁市青秀区枫林路**号(广西国资交易中心)
                
其他
                    监督电话:************ 
                
特别声明
                    

对于与(意向)竞买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事项(如违约情形、违约责任等),以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有关规定为准。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其他交易机构制定的交易规则,仅适用其技术性操作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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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方报名需提交的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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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资格证明材料。(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①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 ②非法人组织: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③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
*)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留存原件)(附件*) /
*)有效的现场踏勘确认书(留存原件)(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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