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县光伏扶贫电站市场化运维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索引号: *******/************ 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中标成交公告 有效性: 有效
发布机构: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生成日期: ********** **:**
生效时间: 成文日期:
名称: 宿松县光伏扶贫电站市场化运维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文号: 关键词:
日期:********** **:** 分享到: 打印 下载 收藏

一、项目编号:**************** ****************号

二、项目名称:宿松县光伏扶贫电站市场化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辉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经济开发区湖东路*号中盟电子产业园***#楼*单元*层

成交金额:******.*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元

供应商的评审得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宿松县光伏扶贫电站市场化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对我县光伏扶贫电站进行市场化运维,运维范围包括村级(户户联建、村户联建、独立村级)电站约***座,***座(****户)独立户用电站,总装机容量约**.***,具体见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 *年(*≤*)(一年后根据合同履约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且资金落实后,可续签一年,最多可续签两次)。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荣勤、孔维龙、周宗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根据磋商文件相关标准收取。

*、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若供应商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松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函格式不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宿松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宿松县东北新城安丰国路

联系方式:*** ****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骏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宿松县东北新城新城名都**幢

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凯

电话:*** **** ****

十、附件

*.采购文件

*.评标情况一览表

*.中小企业声明函

*.磋商业绩承诺函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关于征集违规插手、干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问题线索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