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新通达货场工程1标段设计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2026-11-04
天津 招标采购
天津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新通达货场工程1标段设计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天津-2026-11-04 00:00:00
天津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新通达货场工程*标段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浏览次数: *
招标备案号:******************
招标项目编号:********************
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新通达货场工程 已由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以津滨审批一室备【****】***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天津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元, 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元,自筹及其他资金********元, 出资比例为银行贷款**.**%,自筹及其他资金**.**%,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建设规模为 *****平方米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港滨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天津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北疆港区新港六号路南侧、海滨九路东侧(森美物流公司北侧),用地面积约*****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平方米)。工程主要建设集装箱货场、候工设备用房、消防水池及泵房、污水处理池、调蓄池、门卫、围墙等,主要包括道路工程、场院工程、房建工程及供电照明、给排水、消防、通信、暖通空调、绿化等配套设施工程。
*.*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北疆港区新港六号路南侧、海滨九路东侧(森美物流公司北侧)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共分 * 个标段。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天津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新通达货场工程 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北疆港区新港六号路南侧、海滨九路东侧(森美物流公司北侧),用地面积约*****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平方米)。工程主要建设集装箱货场、候工设备用房、消防水池及泵房、污水处理池、调蓄池、门卫、围墙等,主要包括道路工程、场院工程、房建工程及供电照明、给排水、消防、通信、暖通空调、绿化等配套设施工程。本标段投资额为*******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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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工期要求: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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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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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一标段:
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或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 或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格: *、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企业资质等级证书;*、人员资格要求:(*)设计负责人*名,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投标单位提供任命书;(*)项目结构负责人*名,具备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证书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投标单位提供任命书;*、其他资质要求:(*)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为全面贸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进行投标确认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方式(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年**月**日**时**分**秒至****年**月**日**时**分**秒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法:通过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网址处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递交
*.*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网上递交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秒,投标人应于当日**时**分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
招标人:天津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磊
办公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天津港保税区)天保大道***号开利大厦****室
邮政编码:******
联系人:张建强
电话:************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港滨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军
办公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新港办医街**号
邮政编码:******
项目负责人:朱文龙
电话:************
传真:************
日期:****年**月**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 公告 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 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实名投诉。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受理负责人:张建强
电话:************
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自贸试验区(天津港保税区)天保大道***号开利大厦****室
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受理负责人: 张瑜
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箱: ***********@**.***.**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市滨海新区大连道****号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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