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2026-11-03 00:00:00
滁州新华书店琅琊区政务中心店装饰装修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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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滁州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委托,就滁州新华书店琅琊区政务中心店装饰装修项目(招标项目编号:**************)进行招标。本项目于****年**月*日*时**分公开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结果
招标项目名称:滁州新华书店琅琊区政务中心店装饰装修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项目主要内容:滁州新华书店琅琊区政务中心店装饰装修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滁州新华书店琅琊区政务中心店装饰装修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曼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高店镇邵庙新村安置点商业楼西区(***)
投标报价:肆拾伍万零贰佰零捌元零角玖分(******.**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安徽中格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滁州市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清流东路****号(苏滁现代产业园一期)*号物业楼******座
投标报价:肆拾伍万壹仟柒佰壹拾柒元陆角捌分(******.**元)
公 示 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招标人:滁州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北路***号
联系人:陶老师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号
联系人:程星、朱福
电 话:*************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提出异议的投标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对象的投标人的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和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提出异议的投标人是法人的,异议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扫描件、注明联系方式;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材料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字(有公章的须单位加盖公章),并附主要负责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扫描件、注明联系方式。异议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书面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四)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
提出异议的投标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四、发布公示媒介
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优质采云采购平台(***.*********.***)、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
特此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