敖汉旗下洼镇人民政府下洼镇红薯仓储加工中心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更正公告
2026-11-03
内蒙古/赤峰 变更澄清
敖汉旗下洼镇人民政府下洼镇红薯仓储加工中心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更正公告
内蒙古/赤峰-2026-11-03 00:00:00
敖汉旗下洼镇人民政府下洼镇红薯仓储加工中心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下洼镇红薯仓储加工中心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因项目建设用地协调及前期争议尚未完全解决,原定“合同签订后**日历日内完工”的工期基准暂不具备执行条件。为公平保障潜在供应商响应权利,现对工期起算及顺延规则进行实质性澄清,并顺延报名响应时间。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更正为:**********。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 **:**:**,更正为:********** **:**:**。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工期条款、履约起始条件)及响应截止时间

更正原因:

因项目建设用地协调及前期争议尚未完全解决,原定“合同签订后**日历日内完工”的工期基准暂不具备执行条件。为公平保障潜在供应商响应权利,现对工期起算及顺延规则进行实质性澄清,并顺延报名响应时间。

更正内容:

原文件第三章“标的提供时间/合同履约期限:签订合同后**日历日内完工”

更正为:

开工日期以采购人书面开工通知为准;工期自开工通知之日起**日历日内完工。因场平、政策处理及采购人原因导致延迟开工的,工期相应顺延,不视为供应商违约。”

原“经营期限不少于**年”起算点明确为:

“自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经营之日起算。”

其余条款(资格、限价、评审、中小企业政策)不变。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敖汉旗下洼镇人民政府

地址:下洼镇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赤峰诚泰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敖汉旗新惠镇新中街****四楼西侧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健

电话:***********

赤峰诚泰招标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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