敖汉旗下洼镇人民政府下洼镇红薯仓储加工中心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更正公告
2026-11-03
内蒙古/赤峰 变更澄清
敖汉旗下洼镇人民政府下洼镇红薯仓储加工中心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更正公告
内蒙古/赤峰-2026-11-03 00:00:00
内蒙古/赤峰-2026-11-03 00:00:00
敖汉旗下洼镇人民政府下洼镇红薯仓储加工中心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下洼镇红薯仓储加工中心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因项目建设用地协调及前期争议尚未完全解决,原定“合同签订后**日历日内完工”的工期基准暂不具备执行条件。为公平保障潜在供应商响应权利,现对工期起算及顺延规则进行实质性澄清,并顺延报名响应时间。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更正为:**********。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 **:**:**,更正为:********** **:**:**。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工期条款、履约起始条件)及响应截止时间
更正原因:
因项目建设用地协调及前期争议尚未完全解决,原定“合同签订后**日历日内完工”的工期基准暂不具备执行条件。为公平保障潜在供应商响应权利,现对工期起算及顺延规则进行实质性澄清,并顺延报名响应时间。
更正内容:
原文件第三章“标的提供时间/合同履约期限:签订合同后**日历日内完工”
更正为:
开工日期以采购人书面开工通知为准;工期自开工通知之日起**日历日内完工。因场平、政策处理及采购人原因导致延迟开工的,工期相应顺延,不视为供应商违约。”
原“经营期限不少于**年”起算点明确为:
“自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经营之日起算。”
其余条款(资格、限价、评审、中小企业政策)不变。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敖汉旗下洼镇人民政府
地址:下洼镇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赤峰诚泰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敖汉旗新惠镇新中街****四楼西侧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健
电话:***********
赤峰诚泰招标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