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兴市污水处理厂站入河排污口论证报告编制服务采购公告
2026-10-13
湖南/郴州 招标采购
资兴市污水处理厂站入河排污口论证报告编制服务采购公告
湖南/郴州-2026-10-13 00:00:00
资兴市污水处理厂站入河排污口论证报告编制服务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来源:资兴市污水处理中心作者:【字体:大 中 小】

  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资兴市污水处理中心的委托,对资兴市污水处理厂站入河排污口论证报告编制服务参照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资兴市污水处理厂站入河排污口论证报告编制服务

  *、委托代理编号:*****************

  *、采购项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服务内容:对资兴市城区污水处理厂*个排口和乡镇污水处理站**个排口,共计**个排口开展专业论证并编制论证报告(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
(元)

最高限价
(元)

*

资兴市污水处理厂站入河排污口论证报告编制服务

对资兴市城区污水处理厂*个排口和乡镇污水处理站**个排口,共计**个排口开展专业论证并编制论证报告

*项

******.**

******.**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基本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接受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四、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每天上午*:**至**:**时,下午**:**至**:**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分公司(资兴市晋宁路*****号二楼)

  方式:由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投标人资格条件所要求的材料复印件二套在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分公司(详细地址:资兴市晋宁路*****号二楼)获取采购文件,报名费***元/家,售后不退。

  五、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分公司(资兴市晋宁路*****号二楼)。

  *、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为****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分公司(资兴市晋宁路*****号二楼)

  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购人:资兴市污水处理中心

  地址:郴州市资兴市唐洞街道资兴大道***号

  联系人:许妮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资兴市晋宁路*****号二楼

  联系人:张艺馨

  电话:************

  

附件*:供应商资格声明

供应商资格声明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投标人在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我单位承诺,本次投标为非联合体投标。

  八、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法人单位如下:。

  *、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法人单位如下:。

  *、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如下:。

  九、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

  十、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在“信用中国”、“信用湖南”、“信用郴州”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湖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我单位保证随时按照要求提供能够证明上述声明事项真实性的任何有效文件。

  注:第二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九条情形。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附件*:供应商资格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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