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6-11-03 00:00:00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及政府采购相关制度规定,现就本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予以公告。
一、采购人名称:安徽省司法厅;
二、采购人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清溪路***号****室;
三、采购人联系电话:*************;
四、采购项目名称:皖港澳法律服务合作交流大会宣传推广活动;
五、拟采购类型:服务;拍摄制作专题片;搭设专题网页;开展国际化传播;
六、采购预算金额:**万元;
七、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中国新闻社(简称“中新社”)隶属中央统战部,是以服务海外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及关心中国的外国人为核心使命的国家通讯社,是中央主要新闻单位、中央重点外宣媒体。符合项目对“权威发声”的核心要求,具有唯一性。
*.中国新闻社建社**余年来,与港澳地区传媒机构、爱国爱港爱澳社团、法律界及侨界团体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和深厚的信任基础,拥有覆盖港澳地区及全球五大洲的华文媒体联系网络。
*.中国新闻社作为国际通讯社,拥有《中国新闻》报(国内统一刊号*********)、中国新闻网、中新网客户端及覆盖全球的海外华文媒体供稿网络,具备“中央厨房+全球分发”的现代化传播能力,可同时承担权威纸媒专版发布、国家级新闻门户专题呈现、中英双语海外多语种传播等任务。
*.中新社(北京)国际传播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与中国新闻社安徽分社同为中国新闻社驻皖机构,长期深耕安徽,熟悉省情、熟悉司法行政系统、熟悉安徽涉外法律服务发展实践,具备活动策划、嘉宾邀请、行程组织、内容生产、宣传推广的全链条执行能力,能够为安徽省司法厅提供政治可靠、响应及时、衔接顺畅的属地化服务。
八、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中新社(北京)国际传播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九、拟定唯一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芙蓉路****号中能大厦***室;
十、公示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司法厅反映。如无异议,公示结束后将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安徽省司法厅*****;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