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新鼎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关于塔里木第七幼儿园玩教具及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第一包)的更正公告
2026-11-03
新疆/巴音郭楞 变更澄清
新疆新鼎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关于塔里木第七幼儿园玩教具及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第一包)的更正公告
新疆/巴音郭楞-2026-11-03 00:00: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塔里木第七幼儿园玩教具及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第一包)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 响应文件提交、开启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年**月*日**时**分
* 采购需求中其他事项第二条 (*)对标的产品参数中技术参数的响应,供应商须提供对应的佐证资料(产品在参数中已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类型的须对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其他类型可证明材料。技术参数中未明确证明材料类型的,供应商需提供本条款约定的任意一类佐证材料,证明其响应参数符合要求。)证明材料可以是生产厂商(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产品彩页或产品说明书)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产品信息网站截图资料或生产厂商(制造商)加盖公章的参数证明材料等,满足以上任意一条皆认可。如果供应商提供的佐证资料不满足本项目技术参数规格或无法体现供应商技术参数规格的情况时,按负偏离处理。
(*)供应商须对本采购文件技术参数要求进行点对点应答,根据技术参数进行逐条逐项答复、说明和解释,在技术参数偏离表中标注产品实际参数值及页码,并在证明材料中重点标出具体参数值(可用醒目颜色图框标注),因未标注具体参数值,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核对具体参数值,视为未响应采购需求技术参数。供应商在技术参数偏离表中标注产品实际参数,照搬照抄采购文件参数、不注明实际参数者视为未响应。
针对列入国家强制性标准(**标准)的产品,投标人须提供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该报告为实质性响应条款,未按要求提供或报告内容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若因客观原因无法在投标截止前取得报告的,可提供《承诺书》(承诺在产品交付时提供正式检测报告),该承诺书视同为实质性响应材料。
针对未列入国家强制性标准的产品,投标人须提供满足国家推荐标准、行业标准或采购文件技术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若有)、制造商官方网站公布的符合性声明截图(须清晰显示官网域名及声明内容)、产品实物照片及技术参数说明(须体现关键质量指标)、质量保证书或承诺书(格式自拟)。
评标委员会有权对供应商提供的佐证材料进行审查。若对材料存疑,应给予投标人合理的澄清或补充材料时间。若证明材料经核实确属虚假、伪造或存在重大瑕疵,将依法否决其投标资格,并报告相关监管部门。
* 清单 详见附件:塔里木七幼设施设备采购清单(第一包) 详见附件:塔里木七幼设施设备采购清单(第一包)****.**.*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内容不变。
*、请各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最新的更正文件及清单进行投标文件编制。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塔里木第二幼儿园

地 址:第一师阿拉尔市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新鼎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阿拉尔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大道)管委会*****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负责人:李宏、唐丽、龚黎、李静静

电 话:***********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第一师财政局

地址:阿拉尔市胜利大道*号市政府(***办公室)

传真:

联系人:第一师财政局

监督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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