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黔东南-2026-11-03 00:00:00
| 各投标人: | ||||||||||||||||
| 经研究,对 贵州丹寨金钟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建设项目(监理)(二次) 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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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款中新增投标有效期,新增内容为:“*.投标有效期:**日历天(自投标截止之日起算)”。 二、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款修改如下:
三、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款“项目监理机构(**.**分)”中的“监理员(*.*分)”评审标准修改如下:
四、凡与本次发布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请以本次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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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金源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贵州智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年**月**日 |
文件预览:
更正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