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26-11-03 00:00:00
北起院天门新疆索道有限公司职工食堂承包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起院天门新疆索道有限公司职工食堂承包经营项目已履行内部审批程序批准实施,资金来源为企业自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名称:北起院天门新疆索道有限公司职工食堂承包经营项目。
(二)服务地点:阿图什天门景区。
(三)招标范围:公司职工食堂的餐饮加工与供餐服务,含食材采购、菜品制作、食堂运营管理、后厨及餐厅保洁、餐具清洗消毒、台账资料管理等全部食堂运营工作。
(四)就餐规模:约***人(为测算规模,不构成对就餐人数的承诺);其他单位(联营单位)人员由中标人另行供餐、分别签约、直接结算,不计入本项目合同估算价。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五)就餐标准:**元/人·天,其中食材费**元/人·天、人工费**元/人·天。投标人须完全响应,报价上浮、下浮或者另行收取附加费用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六)供餐标准:午餐、晚餐每餐一全荤、一半荤、一素菜、一汤、两种主食,主食不限量;全部按清餐制作。
(七)合同期:*年,按年度考核核定;年度考核不达标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再履行剩余年度。
(八)合同估算价:人民币***万元/年(年度估算价)。用于确定采购方式,不作为结算上限。
(九)结算方式:食材费按实际就餐餐次据实结算;人工费按**元/人·天及实际统计数据结算;具体折算与考核支付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餐饮服务或者餐饮管理相关内容。
(二) 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地址与投标文件中《固定经营场所情况表》所填地址一致。
(三) 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固定经营场所(自有或者租赁,租赁期不短于合同期),不接受虚拟地址、集群注册地址。
(四) 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满*年;近*年内具有至少*个团餐、食堂承包或者酒店餐饮服务项目业绩,其中至少*个项目的单个餐次就餐人数不少于***人、连续履约*个月以上。
(五) 近*年内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未因食品安全问题受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已完成信用修复且满*年的除外)。
(六) 拟派本项目的全部人员均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明;投标人须指定食品安全管理员*名,该岗位可由拟派本项目团队中的人员兼任,不单独占用人员编制;但须明确到人、岗位不得空缺,兼任人员应持有效健康证明,具备相应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并经培训考核合格,不得因兼任影响本岗位职责履行。
派驻现场团队不少于*人,岗位设置与内部分工由投标人自行确定,但应当覆盖红案(热菜、荤素菜烹制)和白案(馒头、花卷、包点、面条、馍馍等面食及主食制作)职能,以及帮厨、餐厅及后厨保洁、餐具洗消等辅助工作;其中红案主厨*名应持中式烹调师四级(中级工)及以上证书,其余红案人员中至少*名应持中式烹调师五级(初级工)及以上证书,白案人员持中式面点师证书或者具备同等制作能力均可;
改革前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职业资格证书与改革后由经备案评价机构核发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具有同等效力,未取得上述证书但具备同等烹饪技能水平的,应提交等效说明及佐证材料,经评标委员会等效认定后不视为负偏离。
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统一格式提交《人员岗位及排班表》,标明派驻人员的岗位、承担职能、劳动关系及三餐排班安排。
(七) 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八)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上述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审查标准及食品安全一票否决情形,详见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工作日**:**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方式:电子邮件获取。投标人将单位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发送至 ****@*******.***,经确认后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至投标人电子邮箱。
(三)招标文件免费提供,不收取招标文件售价、工本费或者任何其他费用。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二)递交地点:阿图什市天门景区一级游客中心*楼会议室。
(三)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份、副本*份、电子版*份。
(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万元(大写:壹万元整),可采用转账支票、银行即期汇票、电汇或者银行保函形式。
(五)逾期送达或者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
(一)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二)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议;未参加的,视为认可开标结果。
七、现场踏勘与答疑
(一)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的工作日**:**至**:**,投标人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需提前*个工作日电话预约。
(二)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以书面形式统一答复,答复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国机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及“天门索道”微信公众号同步发布,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以本公告第四条为准。中标结果在上述媒介同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日。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起院天门新疆索道有限公司
地 址:阿图什市天门景区
联系人:韩先生
联系电话:***********
北起院天门新疆索道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