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双鸭山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政府采购服务类采购合同(试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2026-11-03
黑龙江/双鸭山 中标结果
黑龙江省双鸭山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政府采购服务类采购合同(试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黑龙江/双鸭山-2026-11-03 00:00:00
黑龙江省双鸭山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政府采购服务类采购合同(试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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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政府采购服务类采购合同(试行)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双鸭山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黑龙江省双鸭山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地址:双鸭山市尖山区学府街道时代新城二期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双鸭山中心支公司

地址:双鸭山市尖山区双福路东侧双大紫园*号楼办公****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本次征集险种按照《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规定执行:机动车辆保险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基本险包括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附加险分为车上人员责任险等。中国保监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 下简称交强险)为必保险种。将交强险为投保单位的必保险种,其他险种是否投保,由各投保单位根据经费和车辆状况自行 确定。 *、设立负责本项目承保、理赔及其他服务的专门机构,为采购人提供上门服务,并按要求提供人员配备名单。 *、响应供应商应按照服务标准提供投保服务、理赔服务、接报案及现场勘查。 *(年) ¥*,***.** ¥*,***.** 技术规格:为本单位 * 台公务用车投保年度机动车保险,包含交强险(含车船税)、足额车损险、不低于 *** 万保额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等险种,严格按照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承保,保障项目完整、保额满足公务使用风险保障需求。 服务要求:承保服务商提供 *×** 小时报案及救援服务,设置专属对接客户经理,及时开展到期提醒、保单批改、台账报送工作;出险后限时现场查勘,实行分级快速定损,资料齐全无争议案件按承诺时限完成理赔支付,主动配合单位做好理赔资料归集、对账等公务配套工作。 验收要求:以保单真实有效、险种保额与采购约定一致为基础,结合日常服务响应速度、查勘理赔时效、资料报送质量进行验收,保单信息有误、服务响应滞后、理赔无故拖延的,视为服务不达标,督促服务商限期整改。

合同金额: *,***.**元,大写(人民币):玖仟叁佰贰拾柒元零叁分

履约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履约地点:双鸭山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

****年**月**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年**月**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

黑龙江省双鸭山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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