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对电力市场信用评价指引征求意见
2026-11-02
福建/厦门 招标采购
国家能源局对电力市场信用评价指引征求意见
福建/厦门-2026-11-02 00:00:00
福建/厦门-2026-11-02 00:00:00
近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就《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信用评价指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首次在全国层面统一设计电力市场信用评价结果应用规则。
《征求意见稿》提出,对信用评价为“*”级的,电力交易机构可在办理市场注册信息变更等业务时,在代理电量规模、业务省份推送、持续性满足注册条件核验方式和频次、容缺受理等方面提供便利服务,并按规定适当降低履约保障凭证额度、扩展履约保障形式,在保底售电公司选择、评先评优、优先推荐等方面予以激励。
对信用评价为“*”级的,按常规办理业务,不实施激励措施。
对信用评价为“*”“*”级的,电力交易机构应予以重点关注,可采取限制向其提供信用承诺、绿色通道、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提高注册条件核验频次等信用约束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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