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绵阳-2026-10-20 00:00:00
绵阳市人民公园管理处公开选取“人民公园提升改造(一期)项目地下室运营”项目代理机构公告
绵阳市人民公园管理处拟面向社会公开选取一家代理服务机构,承担本单位“选取人民公园提升改造(一期)项目地下室运营”项目代理服务,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实施选取,特邀请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申请人前来参与,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业主:绵阳市人民公园管理处。
*、项目名称:“人民公园提升改造(一期)项目地下室运营”项目代理机构选取。
*、服务内容:代我单位完成人民公园提升改造(一期)项目地下室运营项目的招标代理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拟定招商方案、编制招商文件、发布招商公告、发售招商文件、组织招商会议、评审、公布招商结果、协助签订合同、项目资料的归档等。
*、服务时间:自代理合同签订之日起,完成项目的代理服务止。
二、申请人(代理机构)资格条件
*、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参加本次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参加本次活动的申请人、法定代表人(非法人负责人、自然人本人)在前*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具有招标代理资格(已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备案);
*、本次竞争性磋商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三、选取方式及报名要求:
*、选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满足本项目资格条件的申请人进行综合评定,得分最高者中选。
*、报名方式:
凡有意向参与本次活动的申请人,在公告要求的时间内到绵阳市人民公园处报名获取磋商文件。报名时,申请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自拟);
*.*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四川政府采购网代理登记注册(网站截图);
*.*近三年内未因不良行为被相关行政部门通报或在省财政厅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承诺书。
注:以上材料须加盖申请人公章,申请人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完整、有效,未按要求提供的不予受理,提供的材料中出现虚假、错误信息等所带来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磋商资格不得转让。
*.*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时**分至**点**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北京时间)。
*.*报名地点:绵阳市人民公园管理处(绵阳市涪城区临园路东段**号)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递交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绵阳市人民公园管理处会议室
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密封送到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未按要求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采购人拒收,本次磋商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五、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
绵阳市人民公园管理处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