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元-2026-10-31 00:00:00
[其他交易公告]【稻谷】**月**日广元市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竞价销售交易会公告(****第****场)(转载)
广元市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竞价销售
交易会公告
(****第****场)
受广元市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委托,四川粮油批发中心将通过网上竞价交易的方式进行销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销售标的:
| 标的号 | 承储单位 | 实际存储库点 | 货仓号 | 产地 | 生产年份 | 品种 | 等级 | 数量(吨) | 出糙率/% | 整精米率/% | 杂质/% | 水分/% | 黄粒米/% | 谷外糙米/% | 互混率/% | 色泽、气味 | 脂肪酸值**/**** | 出库能力(吨/天) |
******** | 广元市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 | 大石库区 | ** | 湖北 | **** | 稻谷 | 三级 | **** | **.* | **.* | *.* | **.* | * | *.* | * | 正常 | **.* | *** |
销售详情:
*.包装规格:散装。
*.出库费:不收取出库费。
*.出库条件:买方到卖方仓门自提,出库通知单开具后,卖方凭买方提供的提货委托书(派车单)安排散粮出库,买方出库车辆需服从卖方库区管理相关安排。日出库能力***吨,单车过磅**吨。
*.货款期、出库期:买方于****年**月**日前将全部货款汇至四川粮油批发中心指定银行账户,于****年**月**日前完成出库。超期未完成出库的视为买方违约。买方若违约,卖方有权另行销售,另行销售导致的一切损失(包含但不限于价差损失,导致卖方超轮换文件期限的损失等)和违约责任,均由买方承担。
*.水杂增减量:按照《关于执行粮油质量国家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国粮标〔****〕***号)标准执行水分增量,杂质不执行增量。
*.本次成交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损耗或溢余情况时结算遵照《政策性粮食损耗溢余管理办法》执行。
*.其他要求:(*)数量检斤以卖方库内地磅过磅数量为准,买方可派人监磅。(*)买方未提前看样或看样后参与应价并成交的,视为对仓内中晚籼稻质量已认可,应承担竞买后相应的责任与风险。(*)买方必须保证轮出粮食流向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再次用作各级储备粮的轮入,否则一切法律和政策责任由买方自行承担。(*)若买方发生违约行为,需承担违约责任以及由此给卖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含但不限于重新销售造成的价差损失,导致卖方超轮换文件规定出库期限的损失等),因履约产生的争议在卖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联系人:周昌敏***********石磊***********王郑***********
请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提前扦样,了解确认质量情况,确保所竞买的粮油符合自身企业使用用途。
二、时间及交易对象:
(一)专场名称:四川竞价销售专场(会员可登录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用户中心”,在右侧专场列表中选择此专场进入)
(二)交易时间:****年**月**日**:**开始
(三)交易对象:参加竞价交易的对象为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的企业。
三、报名须知
(一)已注册国家粮食交易平台的省外客户,首次参加四川市场交易须拨打************(何超)提供报名信息。
(二)未注册客户联系企业所在地省级交易中心办理注册手续。
四、预交保证金
(一)保证金到交易账户后方能参加交易,具体标准为:按拟交易数量,预交粮食**元/吨的交易保证金、***元/吨的履约保证金。
(二)汇款账户信息:
(*)农业银行:
账户名称: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账号:*****************
开户行:农行成都市总府支行
(*)农业发展银行:
账户名称: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账号:***********************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成都市分行
五、地点:
现场交易地点:成都市上东大街段***号新良大酒店*楼国家粮食四川交易中心。
六、四川粮油批发中心与委托方协商本次交易手续费标准为:成交金额的*‰。交易成交后,竞得方按此标准向批发中心交纳手续费。
七、其他约定事项:买卖双方均承诺严格遵守国家粮食安全、食品安全及粮食流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严禁以陈顶新、以次充好、掺杂使假、转圈粮、虚假购销、违规轮换等违法违规行为;严禁发生危害国家粮食安全、食品安全及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违反本条约定的,视为严重违约,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违约金及法律责任。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最新的《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销售交易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八、重要提示:
本次交易使用“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请各位客户注意交易密钥的使用。
专场提前半小时开启,开启后买卖双方需确认足额保证金已转入四川市场交易账户中!为确保交易顺利进行,确认后请勿做出金、开单、验收等导致保证金转出的操作,直至交易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