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2026-10-31 00:00:00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年**月至**月第***个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采购单位 |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 |
| 采购项目名称 | 全省节能降碳技改项目节能降碳量审核(节能降碳技改项目第三方核算服务) |
| 预算金额(元) | *******.** |
| 预留中小企业采购份额 | 否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 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
| 预计采购时间 | ****年**月 |
| 采购需求概况 | 标的名称:全省节能降碳技改项目节能降碳量审核(节能降碳技改项目第三方核算服务) 采购目录:*********社会与管理咨询服务 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对照节能降碳项目清单,完成***个项目的服务工作。具体包括以下内容:*.核算项目节能降碳量。依据全省统一能耗平衡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指标核算细则,对纳入核算范围的项目,逐项核算项目分能源品种降碳量、节能量、减煤量,出具规范的核算报告,做到数据来源可查、计算过程可溯、核算结论可信。*.开展现场核查。对****年投产和开工的节能降碳技改项目开展现场核查,核实项目建设内容、设备选型、运行工况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对已投产项目开展运行数据跟踪,比对实际降碳效果与理论核算,确定项目实际节能降碳量。*.协助补齐项目资料。对审核发现项目要件不全、碳账户信息缺失的,协助企业办理、获取必要资料,完善有关信息。 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严格依据《核算细则》开展节能量、减煤量和降碳量核算评估,确保核算边界与基准期选取合理、数据来源真实可溯、核算方法科学规范、评估结论客观准确;按期完成材料完整性审查、现场核查、逐项评估意见及核减建议、总结报告编制,成果须通过省级节能降碳主管部门审核和项目验收,并完整移交核算台账及档案资料,实行校审保障报告格式规范、逻辑严密、数据准确。 |
| 联系人 | 邓银秋 |
| 联系电话 | ************* |
| 备注 | / |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