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唐永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5.56%股权[挂牌披露]
2026-10-30
北京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北京大唐永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5.56%股权[挂牌披露]
北京-2026-10-30 00:00:00

北京大唐永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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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北京大唐永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权
资产类别 其他资产
转让方名称 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海淀区
挂牌价格 ***万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 *
挂牌日期 **********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转让事项说明 *.本项目转让底价为人民币***万元,其中,转让方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持有标的企业**.****%股权的转让底价为人民币***万元,转让方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标的企业**.****%股权的转让底价为人民币***万元。若本项目形成竞价,则成交价格的增值部分按照转让方的持股比例进行分配。 *.标的企业职工人数数据取自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年数据,提请意向受让方做好尽职调查。 *.本项目不涉及职工安置事项。 *.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文件,以及所披露内容并已自行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根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放弃对转让方所有权利主张。 *.意向受让方须在承诺对产权转让材料和信息的充分了解,认同并接受标的企业及产权现状的前提下确认受让。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为由拒绝签署产权转让合同或拒绝支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否则视为违约。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标的企业股东会、董事会及相关决策程序中,积极促成标的企业完成名称变更登记,并促成标的企业停止在企业名称中使用“大唐”字号,或以“中国信科”、“大唐电信”、“大唐”及近似标识、名义开展经营、宣传或从事任何商事活动;同意标的企业不得使用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以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或者不实表示与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企业存在信用担保等特定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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