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处置涉案重型自卸货车及挖掘机[挂牌披露]
2026-10-29
河北/保定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处置涉案重型自卸货车及挖掘机[挂牌披露]
河北/保定-2026-10-29 00:00:00
河北/保定-2026-10-29 00:00:00
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处置涉案重型自卸货车及挖掘机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 项目编号 | ******************* |
|---|---|
| 项目名称 | 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处置涉案重型自卸货车及挖掘机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涿州市 |
| 挂牌价格 | **,***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 |
| 挂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转让事项说明 | 本次转让标的以实际状况为准,意向受让方应自行进行现场勘察。公告未尽事宜,需意向受让方在勘察标的时自行了解。 公告中附件资产明细表及图片仅供参考,以标的物实际状况为准。 转让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一、货车转让登记 受让方负责办理货车转让登记及涉及的转出、转入手续。转让方负责提供其依法应当提供的有效处置文件、权属转移证明及相关资料。 受让方应在竞买前核实自身受让资格及拟落户地的车辆转入要求,并在成交后依法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个工作日内完成过户)。 二、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三、本标的为罚没资产处置,成交价款属于罚没非税收入,价款须全额缴入国库,执收单位不开具增值税发票,全部价款缴库后出具非税收入统一票据。 四、此次转让不含车牌号,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当地车辆过户政策规定,车辆车况、违章、年检情况需意向受让方自行查询核实,意向受让方一旦出价即视为对标的物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物状况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物状况为由退还标的物。 五、 转让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受让方承担,车辆如存在未处理交通违法、违章罚款、扣分、交通事故、年检逾期、保险过期、车辆维修、检测、过户等事项,均由意向受让方自行了解、判断并承担相关费用。成交后,受让方应自行处理上述事项,转让方配合办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