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衢州-2026-10-29 00:00:00
根据《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号)和《浙江省财政专户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浙财预执〔****〕*号)等有关规定,决定开展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招标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参加投标。
一、招标人名称:常山县财政局
二、招标项目名称:常山县财政局****年度第一期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项目
三、招标项目编号:**************
四、招标项目内容
常山县财政局****年度第一期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项目,本次招标金额总计*.*亿元(其中一年期*.*亿元,半年期*.*亿元)。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参与财政专户资金存放的银行,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及政策性银行;参与银行的存款经营行为应符合金融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要求,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六、投标报名
(一)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
(二)报名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投标人登录“浙江省公款竞争性存放网上招标平台”(*****://**********.***.**.***.**)进入公款竞争性存放招标系统(以下简称“招标系统”),在竞标项目内按规定进行报名。第一步:选择本期招标项目,第二步:填写报名信息。报名成功后联系人会收到短信通知,逾期报名视为未报名。
(三)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地址:线上获取。“浙江省公款竞争性存放网上招标平台*****://**********.***.**.***.**”获取。
(四)报名所需资料: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格式见附件***】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投标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
*.参加招标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的声明书;
*.营业执照、金融许可证复印件。
七、投标起止时间及地点
起止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北京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通过“浙江省公款竞争性存放网上招标电子投标客户端”上传至浙江省公款竞争性存放网上招标平台,逾期上传的将予以拒收。
地点:“浙江省公款竞争性存放网上招标平台(*****://**********.***.**.***.**)”在线提交(上传)。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地点:常山县紫港街道紫港路*号行政服务中心附属楼二楼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常山分中心开标厅,同步在“浙江省公款竞争性存放网上招标平台( *****://**********.***.**.***.**)”在线开、评标。
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开评标,投标人代表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常山县财政局
地址:常山县天马街道定阳北路***号
项目联系人:潘女士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常山县定阳南路***号*楼
项目联系人:徐慧菲
联系电话:***********
常山县财政局
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
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