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2026-10-29 00:00:00
| 项目名称 | 聘请泸州市纳溪区板皮晾晒、销售项目板皮晾晒劳务机构 | 项目编号 | **************** | ||
|---|---|---|---|---|---|
| 标段名称 | 聘请泸州市纳溪区板皮晾晒、销售项目板皮晾晒劳务机构 | ||||
| 采购方式 | 询比采购 | 招采类型 | 服务类 | ||
| 变更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 **:**:** | 变更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 | ********** **:**:** | ||
| 变更开标时间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四川林业集团林产品开发有限公司
聘请泸州市纳溪区板皮晾晒、销售项目板皮晾晒劳务机构选聘项目补遗通知
致各潜在供应商:
现对“聘请泸州市纳溪区板皮晾晒、销售项目板皮晾晒劳务机构”(项目编号:****************)的招标文件(选聘告知函)作如下补遗,本补遗通知为选聘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选聘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遗通知为准。
一、调整事项
*、原告知函文件
四、选聘程序
本次采用线上选聘,具体程序如下:
(一)各参选单位通过招采平台在线报名参与项目,在线递交响应文件;
(二)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在线公布报价;
(三)评审委员会对参选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如存在审核未通过的单位,在线记录原因并向参选单位公布;如需单位进行澄清说明的,在线发起澄清问答,并由招采系统实时记录;
(四)评审委员会通过评审确认前三名进入第二轮报价(如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只有三家则三家单位均进入第二轮报价),参选单位通过招采平台进行在线递交报价,报价时间截止后,系统自动同时开启第二轮报价;
(五)评审委员会根据比选规则形成评审报告,确定候选人排名;
(六)选聘结束后,采购人将选聘结果报公司内部决策,通过后将结果通知中选单位,双方择日签订正式协议。
*、调整后选聘告知函此处内容
四、选聘程序
本次采用线上选聘,具体程序如下:
(*)各供应商通过招采平台在线报名参与项目,在线递交询比申请文件;
(*)本项目为线上开标项目。线上开标的开始时间为询比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成功提交线上询比申请文件的供应商不足*家,不予开标,本项目将作流标处理。
(*)供应商登录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阳光采购平台(*****://*******.***/#/*****)*“供应商/投标人快捷登陆入口”进入第四产权招采平台,点击“投标业务管理”进入网上开标大厅。线上开标无需供应商签到,各供应商可以在询比申请文件开启时间后,进入开标大厅参加线上开标(询比申请文件开启时间前,系统会限制供应商进入开标大厅)环节。
(*)询比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询比申请文件的供应商符合询比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开启线上询比申请文件。
(*)所有询比申请文件均开启后,开标大厅将展示所有成功递交询比申请文件的供应商的名称、报价等信息。
(*)开标过程中,各方主体均应遵守互联网有关规定,不得发表与采购活动无关的言论。供应商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异议,以及认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请及时向工作人员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供应商自主决定是否参加网上在线开标程序,未参加则视同认可开标结果;在开标过程中规定时间内未提出异议,则视为认同开标结果。
(*)评审委员会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如存在审核未通过的单位,则在线记录原因),如需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的,可在线发起澄清问答,并由招采系统实时记录;
(*)评审委员会根据询比规则形成评审报告,确定成交候选人排名。
评审委员会根据供应商的最终综合得分按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名成交候选人。若供应商最终综合得分相同,则以最终报价得分高的单位优先;若最终报价得分相同,则以供货/服务方案得分高的单位优先;若供货/服务方案得分相同,则以业绩得分高的单位优先;如果业绩得分相同,则采购人自行确定。
(**)询比结束后,采购人将询比结果报公司进行内部决策,通过后将公布成交结果,双方择日签订正式协议。
选聘文件其余内容不变,请各潜在供应商按照调整后的告知函中选聘程序内容。
特此通知。
四川林业集团林产品开发有限公司
****年**月**日
- 聘请泸州市纳溪区板皮晾晒、销售项目板皮晾晒劳务机构询比采购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