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昌吉-2021-05-11 00:00:00
奇台县惠民四号酒店产权公开转让交易公告
奇台县惠民四号酒店产权公开转让交易公告
受奇台县金奇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州政资局对其持有的奇台县惠民四号酒店已建项目产权进行公开处置,具体情况如下。
一、标的情况:
惠民四号酒店项目由奇台县金奇阳光房产公司开发建设,该项目位于奇台县北京中路南侧、横三路北侧、西三路西侧、西四路东侧,总建筑建筑面积为*****.**㎡。该项目于****年*月开工建设,目前主体工程已完工,外墙干挂大理石已完工,玻璃幕墙只完成了框架,剩余其他配套工程尚未动工。由于没有资金来源无法继续投入,目前处于停工状态。现已委托审计公司对该工程审计清算完毕。
奇台县金奇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惠民四号酒店项目土地使用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现用途为商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年,该项目四至清楚,无权属纠纷。至评估价时点商业用地尚未登记发证。评估总价值********元,大写(肆仟零贰拾柒万贰仟零贰拾贰元整),其中房产价值********元,土地价值*******元,转让起拍价以评估价为起点。
二、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与竞买。
*、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意向受让方须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在竞买之前须缴纳保证金***万元。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产权转让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依据其尽职调查结果等内容同意对标的物按其现状全部接受。视为受让方已充分了解标的情况,不得再以标的企业产权转让之前的,包括但不限于或有债务纠纷、或有税务处罚、或有法律责任等为由,要求转让方承担相应责任。受让方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受让方受让后对标的提出的异议,转让方及州政资局不承担任何责任。
*、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须下载《转让风险告知书》,签字盖章后送至州政资局矿业权及产权交易服务科。
三、报名程序及要求:
*、报名时间:****年*月**日—*月*日**:**分
*、****年**月**日**:**之前报名人登录昌吉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网站***.******.** 点击电子竞价公告,上传竞买人营业执照照片、法人身份证照片,根据提供的建行账号,在公告期内足额缴纳保证金。流程中遇到问题联系下方客服。
产权竞价操作手册下载地址为:****://***.******.**/******/****/******/*.****。
四、网络在线竞价时间:
****年**月**日**:**(北京时间)在昌吉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网站****://***.******.**/******/点击市场交易主体登录进行网络在线竞价。
五、网络在线竞价规则
*、网络在线竞价由**分钟和若干个延时加价(**秒)阶段组成,**分钟届满系统进入延时加价阶段,每个延时加价阶段设置时间为**秒,直至出现第一次**秒无人加价,此前最高报价者为该标的物的竞得人。
*、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为**万元。竞买人需按照增价幅度或增加幅度的整数倍报价,报价高于前次报价即为有效报价,但不受上一竞买人报价倍数约束。
六、交易须知
意向受让方应在获得最终确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州政资局指定账户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费用。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缴纳完成后原账号退还竞买保证金。
七、联系方式
奇台县金奇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徐国晶?联系电话:***********(标的物预展看样联系人)
州政资局 联系电话:************
网络技术咨询**:**********
昌吉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