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2026-10-28 22:25:14
东坑镇城中村改造现代化产业园区工业安置房项目补充通知(一)
(招标编号:**************)
各投标人:
现对****年**月**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东莞市)对外发布的《东坑镇城中村改造现代化产业园区工业安置房项目》招标内容作如下修改:
一、本次招标项目统一修改为: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企业资质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家(含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②联合体所有成员均为独立法人,各方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③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④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担任,其建造师注册证书必须注册于牵头人单位。
二、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修改为:
*.*.** | 编制、签字、盖章的其他要求 | ■*、投标文件除法定代表人外,在投标文件打包制作过程中,个人签章均需要进行人脸识别。 *、在投标文件打包制作过程中,个人签章均需要进行人脸识别。 ■*、其他:请投标人严格按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及格式要求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管理软件的“投标书结构”中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默认)”节点不作编制要求。 |
三、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统一修改为:****年**月**日**时**分,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四、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统一修改为:计划工期为***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年 ** 月 **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年 ** 月**日。
五、本项目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东坑镇城中村改造现代化产业园区工业安置房项目招标文件电子版**.*.***”作附件随本补充通知发布,原发布的招标文件电子版**.*.***作废,投标人不得再作为投标编制依据,请各投标人以随本补充通知发出的附件为准编制投标文件。其他附件以原招标公告中的附件为准。
六、其他内容不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