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共和镇人民政府2026年10月至2026年11月政府采购意向(交易公告)
2026-10-28
广东/江门 招标采购
鹤山市共和镇人民政府2026年10月至2026年11月政府采购意向(交易公告)
广东/江门-2026-10-28 20:33:42
广东/江门-2026-10-28 20:33:42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年**月至****年**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 预算金额(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
| * | 共和镇小城市建设智慧治理平台—鹤山工业城**智慧园区(三期) | 标的名称:共和镇小城市建设智慧治理平台—鹤山工业城**智慧园区(三期) 标的数量:* 主要功能或目标:依托本地城市运行和治理智能中枢,有序融合运行感知、政务服务等多元数据;推进智慧消防、智慧井盖、智慧环卫、智能停车、环保监测等场景;探索建立遥感监测数据纳入地质灾害防治和规划管控的工作机制。 需满足的要求: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 |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号) | *,***,***.** | ****年**月 | 因项目调整,现由本单位发布采购意向。此前本项目**********发布的《鹤山工业城**智慧园区项目(三期)平台开发》采购意向不再作为后续采购依据,统一以本公告为准。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鹤山市共和镇人民政府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