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尾镇2026年水毁基础设施修复项目(二次)的终止公告
2026-10-28
贵州/黔南 终止废标
麻尾镇2026年水毁基础设施修复项目(二次)的终止公告
贵州/黔南-2026-10-28 00:00: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麻尾镇****年水毁基础设施修复项目(二次)

二、项目终止的原因

标项*:本项目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就招标文件商务评分标准中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产品给予 *%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条款提出澄清问询。经采购人、代理机构核实:本项目属于工程项目,非货物采购项目。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号)第四条、第九条;*% 价格扣除政策适用于货物类项目中小微企业制造产品情形;工程项目扶持对象为承建工程的小微企业,不适用该产品价格扣除条款;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小微企业优惠应为价格分加分 *%**%,无小微产品 *% 报价扣除政策依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直接套用货物类项目政策,评审标准存在政策适用错误,属于招标文件重大缺陷,存在根本性冲突,无法开展公平评审,继续评审将产生重大投诉风险。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停止本次评标,终止本次采购活动,修改完善招标文件后重新组织招标。

三、 其他补充事宜

项目终止原因:本项目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就招标文件商务评分标准中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产品给予 *%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条款提出澄清问询。经采购人、代理机构核实:本项目属于工程项目,非货物采购项目。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号)第四条、第九条;*% 价格扣除政策适用于货物类项目中小微企业制造产品情形;工程项目扶持对象为承建工程的小微企业,不适用该产品价格扣除条款;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小微企业优惠应为价格分加分 *%**%,无小微产品 *% 报价扣除政策依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直接套用货物类项目政策,评审标准存在政策适用错误,属于招标文件重大缺陷,存在根本性冲突,无法开展公平评审,继续评审将产生重大投诉风险。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停止本次评标,终止本次采购活动,修改完善招标文件后重新组织招标。

四、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独山县麻尾镇人民政府

地 址:独山县麻尾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贵州贵瀚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财富广场*号楼****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家华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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