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白银-2026-10-28 00:00:00


市财采处〔****〕*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我机关对“有色金属智能冶金技术专业数字化实训基地建设项目”(项目编号:************)监督检查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有色金属智能冶金技术专业数字化实训基地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预算:***.****万元
当事人*(采购人):白银矿冶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南环路*号
当事人*(采购代理机构):甘肃三轮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北京路***号***幢
本机关依法对白银矿冶职业技术学院有色金属智能冶金技术专业数字化实训基地建设项目采购活动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查明情况并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一、项目基本情况
白银矿冶职业技术学院有色金属智能冶金技术专业数字化实训基地建设项目于*月*日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北京金恒博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月**日对中标结果向白银矿冶职业技术学院和甘肃三轮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白银矿冶职业技术学院和甘肃三轮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于*月**日作出质疑答复,于*月**日再次进行质疑答复更正,最终质疑事项不成立。北京金恒博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质疑答复不满意于*月*日提起投诉。
二、查明的事实
经核查,白银矿冶职业技术学院和甘肃三轮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该项目采购活动中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一)采购文件表述不明确
采购人白银矿冶职业技术学院和代理机构甘肃三轮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编制采购文件时,未按照《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开展需求调查,针对标的“数字工厂高清显示系统”未进行明确表述,且将法定资格条件“**认证”作为重要技术需求进行评分,致使投标人产生歧义和误解,无法准确理解招标要求和技术规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中“除因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外,采购需求应当完整、明确。”的规定。
(二)质疑答复不规范
采购人白银矿冶职业技术学院和代理机构甘肃三轮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于*月**日收到质疑函,质疑事项为“中标单位山东星科数字技术有限公司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里提供的设备‘数字工厂高清显示系统’的制造商为星科数字,本公司依法依规对此提出质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于*月**日针对同一质疑事项作出*项不同结论的质疑答复,其中关于“山东星科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作为‘数字工厂高清显示系统’的制造商未提供***认证证书”部分的质疑,认定成立。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于*月**日再次以“所需产品为室内小间距***直显拼接大屏,而拼接式***直显大屏未被纳入强制性**认证目录”为由,认定质疑事项不成立。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在质疑事项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前后两次质疑答复相互矛盾。
三、处理决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第五十九条、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对白银矿冶职业技术学院、甘肃三轮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整改。责令白银矿冶职业技术学院、甘肃三轮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针对以下问题进行整改:
*.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在开展采购活动前依法依规开展需求调查,合理确定采购需求,并根据项目实际开展采购需求审查。
*.采购人和代理机构需规范政府采购文件编制,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和国家强制性标准,以需求调查结果为支撑,严谨编制采购文件,并对采购文件开展公平竞争审查。
*.采购人和代理机构需建立健全政府采购质疑答复机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对供应商提出的质疑及时作出答复。
四、权利告知
如对此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天内依法向白银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个月内向兰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白银市财政局
****年**月**日



